三、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行為的法律責任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例題1·判斷題】因單位負責人授意.指使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會計人員不應承擔法律責任。( )
參考答案:錯
【例題2·單項選擇題】對于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或者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 )的罰款。
A.5 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
B.2 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
C.3 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
D.5 000元以下
參考答案:A
【例題3·多項選擇題】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應追究的法律責任有( )。
A.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
B.對單位處5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C.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D.對會計人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參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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