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基礎知識重點講解-會計檔案的查閱、復制和交接
一、會計檔案的查閱和復制
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xù)。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二、會計檔案的交接
(1)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其他原因而終止的——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yè)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
(2)單位分立
、賳挝环至⒑笤瓎挝淮胬m(xù)的——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xù)方統(tǒng)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閱、復制;
、趩挝环至⒑笤瓎挝唤馍⒌摹獏f商后的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檔案館代管,各方可查閱、復制。
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yè)務相關方保存,并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3)單位因為業(yè)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yè)務單位可查閱、復制。
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yè)務承接的單位保存,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4)單位合并
、賳挝缓喜⒑笤瓎挝唤馍⒒蛞环酱胬m(xù)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tǒng)一保管;
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xù)的——仍應由原單位保管。
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決算后移交給建設項目的接受單位,并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5)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xù)。
(6)個人交接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負責監(jiān)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jiān)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7)我國境內所有單位的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出境。
會計基礎知識重點講解-會計檔案的銷毀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1)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jiān)銷。
(4)監(jiān)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jiān)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注意:對于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以及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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