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在工程設計變更確定后的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的價款報告。(如逾期未提出變更價款報告,視為該變更不涉及價款變更。)
工程師收到變更價款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如無正當理由不確定--自收到變更價款日14天后即認為變更價款已被確認)。
(3)時限為28天的工作程序。
、偎髻r工作程序:
引起索賠的事件發(fā)生后的28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索賠意向通知。
意向書發(fā)生后的28天內,承包方提交詳細的索賠報告和資料。
工程師收到索賠報告和資料后的28天內應給予答復或提示意見。
如逾期未予答復或提示意見,視為該索賠已被認可。
若索賠事件延續(xù)進行,承包方應階段性發(fā)生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的28天內,出示最終索賠報告及資料。
工程師收到最終報告后28天內做出答復,否則認為該索賠已被認可。
、诳⒐を炇粘绦颍
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承包人按規(guī)定向承包人提示竣工驗收報告及資料。
發(fā)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
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
在28天內不組織驗收,自第29天起發(fā)包人承擔工程保管及意外責任。
在竣工驗收后14天內不給予認可或提出意見,則視為已認可竣工報告。
(4)48小時及24小時的時限。
、匐[蔽工程驗收及中間驗收(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承包方在驗收前48小時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如不能屆時驗收,應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48小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簽字即視為已認可。
、趩螜C無負荷試車:
承包方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如不能屆時參加,應于24小時前書面提出延期要求(延期≯48小時)。
工程師既不提出延期,又不參加試車--視為認可試車合格。
試車合格后24小時內不簽字,視為已認可。
、酃こ處煱l(fā)出口頭指令:
通常指令應采取書面形式交承包方項目經理,項目經理于回執(zhí)上簽字后生效。
口頭指令發(fā)出后應在48小時內做書面確認。
如不能及時書面確認,承包方可在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的要求。工程師收到書面確認的要求后48小時內不答復,即視為口頭指令已確認。
若承包方認為指令不合理--收到指令24小時內提出要求修改的報告,工程師收到報告后24小時內做出決定,書面通知承包方。
、懿豢煽沽Y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與修復的費用報告及資料。
如不可抗力持續(xù)發(fā)生,承包人每7天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報告。
⑤發(fā)現地下文物及障礙:
發(fā)現文物,承包方4小時內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文物部門(發(fā)包人承擔費用及工期損失)。
發(fā)現地下障礙物--承包方8小時內通知工程師并提出處理方案,工程師收到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意見),發(fā)包人承擔費用及工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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