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程序改錯題
42下列給定程序中,函數(shù)proc()的功能是:按順序給str所指數(shù)組中的元素賦予從2開始的偶數(shù),然后再按順序?qū)γ?個元素求一個平均值,并將這些值依次存放在w所指的數(shù)組中。若str所指數(shù)組中元素的個數(shù)不是5的倍數(shù),多余部分忽略不計。例如,str所指數(shù)組有17個元素,則只對前15個元素進行處理,不對最后的2個元素求平均值。
程序執(zhí)行結(jié)果為The original data: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28 30
32 24
The result:
6.00 16.00 26.00
請修改函數(shù)proc()中的錯誤,使它能得出正確的結(jié)果。
注意:不要改動main()函數(shù),不得增行或刪行,也不得更改程序的結(jié)構(gòu)。
試題程序:
}
參考解析:
錯誤:if(i+1%5==0)
正確:if((i+1)%5==0)
【解析】按題目中要求,對每5個元素求平均值。每取到5個元素的標(biāo)志為(i+1)對5取余為0,而表達式“i+1%5”表示的含義為變量i加上1對5取余,因此,應(yīng)改為“if((i+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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