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選題 |
第 4 頁:多選題 |
第 5 頁:判斷題 |
第 6 頁:不定項選擇題 |
材料題根據下面資料,回答54-57題:
2014年2月18日,甲公司簽發(fā)一張轉賬支票交付給乙公司并授權其補記相關事項。乙公司于2月20日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丙公司于3月3日向甲公司開戶銀行P銀行提示付款,P銀行拒絕付款。丙公司遂行使票據追索權。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54[不定項選擇題] 下列各項中,屬于該支票付款人的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P銀行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支票的付款人為出票人的開戶銀行。
55[不定項選擇題] 下列記載事項中,甲公司可以授權乙公司補記的是( )。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稱
C.確定金額
D.付款人名稱
參考答案:B,C
參考解析: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授權補記。
56[不定項選擇題] 關于丙公司行使票據權利的行為,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丙公司有權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權
B.丙公司有權向P銀行行使追索權
C.P銀行有權拒絕付款
D.丙公司有權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權
參考答案:C,D
參考解析:(1)丙公司未在出票日起10日內(2014年2月28日前)提示付款,屬于逾期提示付款;(2)支票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付款銀行有權拒絕付款(選項C正確),且持票人喪失對出票人(甲公司)以外前手(乙公司)的追索權(選項A錯誤,選項D正確);(3)P銀行是支票上的付款人,并非“承兌人”(支票見票即付,無須承兌),不得被列為追索對象(選項B錯誤)。
57[不定項選擇題] 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權的期限為( )。
A.2014年2月18日起3個月
B.2014年2月18日起6個月
C.2015年3月3日起3個月
D.2015年3月3日起6個月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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