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10年1月1日,甲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以其庫存商品對乙企業(yè)投資,投出商品的成本為360萬元,公允價值和計稅價格均為400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7%(不考慮其他稅費)。甲上市公司對乙企業(yè)的投資占乙企業(yè)注冊資本的20%,甲上市公司采用權益法核算該項長期股權投資。2×10年1月1日,乙企業(yè)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及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均為2 000萬元。乙企業(yè)2×10年實現(xiàn)凈利潤1 200萬元。2×11年乙企業(yè)發(fā)生虧損4 400萬元。假定甲企業(yè)賬上有應收乙企業(yè)長期應收款160萬元。2×12年乙企業(yè)實現(xiàn)凈利潤2 000萬元。
要求:
根據(jù)上述資料,編制甲上市公司對乙企業(yè)投資及確認投資收益的會計分錄。(金額單位為萬元)
4. A公司2×10年至2×12年有關長期股權投資的業(yè)務如下:
(1)2×10年1月1日,A公司以銀行存款1 200萬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權,A公司采用權益法核算該項長期股權投資。
2×10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為5 000萬元。取得投資時B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chǎn)、負債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均相等。
(2)2×10年4月3日,A公司銷售給B公司一批甲商品,該批商品成本為400萬元,售價為600萬元,截止2×10年末,B公司將該批商品的30%出售給外部第三方。
(3)2×10年B公司實現(xiàn)凈利潤440萬元。
(4)2×11年5月3日,B公司銷售給A公司一批乙商品,該批商品成本為500萬元,售價為800萬元,截止2×11年末,A公司購入的該批乙商品均未對外出售。B公司2×10年從A公司購入的甲商品剩余部分在2×11年未對外出售。
(5)2×11年B公司發(fā)生虧損200萬元。
(6)截止2×12年末,B公司2×10年從A公司購入的甲商品剩余部分已全部出售給外部第三方;A公司2×11年自B公司購入的乙商品已全部出售給外部第三方。
(7)2×12年B公司實現(xiàn)凈利潤250萬元。
要求:
編制A公司上述有關投資業(yè)務的會計分錄(金額單位以萬元表示)。
五、綜合題
1. 恒通公司為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率為17%。2010年1月1日恒通公司以一項生產(chǎn)用設備、庫存商品一批作為對價取得東大公司股票600萬股,每股面值1元,占東大公司實際發(fā)行在外股數(shù)的30%。該設備原值為750萬元,累計折舊75萬元,尚未計提固定資產(chǎn)減值準備,公允價值為750萬元;庫存商品的成本為975萬元,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為75萬元,市場銷售價格為900萬元。股權過戶手續(xù)等于當日辦理完畢,投資后恒通公司可以派人參與東大公司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決策的制定。2010年1月1日,東大公司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為4 500萬元。取得投資時東大公司的固定資產(chǎn)公允價值為450萬元,賬面價值為300萬元,固定資產(chǎn)的預計尚可使用年限為10 年,預計凈殘值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無形資產(chǎn)公允價值為150萬元,賬面價值為75萬元,無形資產(chǎn)的預計尚可使用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零,按照直線法攤銷。東大公司其他資產(chǎn)、負債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
2010年末,東大公司實現(xiàn)凈利潤375萬元,提取盈余公積37.5萬元。2010年6月5日,東大公司出售商品一批給恒通公司,商品成本為600萬元,售價為900萬元,恒通公司購入的商品作為存貨。至2010年末,恒通公司已將從東大公司購入商品的60%出售給外部獨立的第三方。2011年東大公司發(fā)生虧損7 500萬元,2011年東大公司因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增加資本公積150萬元。假定恒通公司賬上有應收東大公司長期應收款90萬元且東大公司無任何清償計劃。2011年末,恒通公司從東大公司購入的商品仍未實現(xiàn)對外銷售。
2012年東大公司在調整了經(jīng)營方向后,扭虧為盈,當年實現(xiàn)凈利潤780萬元。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和其他事項。2012年末恒通公司從東大公司購入的商品剩余部分全部實現(xiàn)對外銷售。
要求:
(1)編制恒通公司2010年初始投資的相關會計分錄并判斷恒通公司對東大公司的投資采用何種方法進行后續(xù)計量。
(2)判斷2010年末東大公司提取盈余公積恒通公司是否進行會計處理并編制恒通公司2010年末確認投資收益的會計分錄。
(3)編制恒通公司2011年關于長期股權投資的相關會計分錄。
(4)編制恒通公司2012年長期股權投資的相關會計分錄。
(金額單位以萬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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