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chǎn)的會計處理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chǎn)的會計處理,可以分為三個步驟進行會計處理:
(一)取得投資時
企業(yè)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按其公允價值,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成本”科目,按發(fā)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fā)放的現(xiàn)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持有期間
1.收到股利和利息,計入投資收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fā)放的現(xiàn)金股利,或在資產(chǎn)負債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2.期末按公允價值計量
資產(chǎn)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處置時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金融資產(chǎn)的賬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金融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變動轉(zhuǎn)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例2】2007年1月1日,甲企業(yè)從二級市場支付價款1020000元(含已到付息但尚未領取的利息20 000元)購入某公司發(fā)行的債券,另發(fā)生交易費用20 000元。該債券面值1000000元,剩余期限為2年,票面年利率為4%,每半年付息一次,甲企業(yè)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其他資料如下:
(1)2007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06年下半年利息20 000元;
(2)2007年6月30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1 150 000元(不含利息);
(3)2007年7月5日,收到該債券半年利息;
(4)2007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1 100 000元(不含利息);
(5)2008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07年下半年利息;
(6)2008年3月31日,甲企業(yè)將該債券出售,取得價款1 180 000元 (含1季度利息10 000元)。
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
甲企業(yè)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購入債券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成本 1 000 000
應收利息 20 000
投資收益 20 000
貸:銀行存款 1 04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