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jingjing_123
看了本文的網友還看了學歷中考高考考研專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會計經濟師初級會計中級會計注會資格公務員教師人力社工
醫(yī)學藥師醫(yī)師護士初級護師主管護師衛(wèi)生資格臨床
臨床助理
中醫(yī)
中醫(yī)助理
口腔醫(yī)師
金融基金證券銀行期貨外語四六級計算機等考軟考
難點講解二十三、不同主體的責任差異與司法救濟
由于經濟法主體的身份和地位、行為目標和宗旨有別,各自的法律待遇、享有權利或權力的法律依據不同,相應的義務各異,因而所需承擔的違法責任也不同。
1.對于調控主體
(1)由于調控主體的行為往往被認為屬于抽象行為,并因而在現行制度上不可訴;要追究其責任比較困難。一般很難讓它歇業(yè)、關閉,或者處以自由罰。
(2)通常只能由相關的直接責任主體先行承擔,而調控主體則承擔政治性責任(如引咎辭職等),使其付出"信用降低"的代價。
2.對于規(guī)制主體
在市場規(guī)制法領域,由于規(guī)制主體的責任一般是可以特定化的,因而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追究其責任。
3.對于受控主體
(1)在受控主體可以特定化的情況下,相關損害或所造成的侵害是易于明確的,如具體的預算單位、具體的納稅人、具體的銀行違法行為等,都是可以歸責的;
(2)當受控主體為不確定的多數人,目前還是制度設計上的重要難題。
【例·判斷題】在市場規(guī)制法領域,由于規(guī)制主體的責任一般是可以特定化的,因而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追究其責任。( )
Y.對
N.錯
【正確答案】:Y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不同主體的責任差異。本題的表述是正確的。
【該題針對“經濟法責任的具體類型、不同主體的責任差異與司法救濟”知識點進行考核】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