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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73)

來源:考試吧 2017-09-26 10:31:35 要考試,上考試吧! 會計職稱萬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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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摸底測試附答案(1) 

  第二單元 票據法律制度

  票據的基礎知識(★★★)

  (一)票據的基本分類

  

初級會計考試

  (二)票據的付款期限

  

初級會計

  (三)票據當事人

  1.票據的基本當事人是指在票據作成和交付時就已經存在的當事人。

  2.票據的非基本當事人是指在票據作成并交付后,通過一定的票據行為加入票據關系而享有一定權利、承擔一定義務的當事人。

  

初級會計職稱

  (四)票據權利、票據責任與票據行為

  1.票據權利包括2種: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包括首次追索權和再追索權);付款請求權是第一順序的權利,追索權是第二順序的權利。

  2.票據責任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義務。

  (1)匯票的承兌人因承兌而應承擔付款義務;

  (2)銀行本票的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擔自己付款的義務;

  (3)支票付款人在與出票人有資金關系時承擔付款義務;

  (4)匯票、本票、支票的背書人,匯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證人,在票據不獲承兌或不獲付款時的付款清償義務。

  3.票據行為包括4種:出票、背書、承兌和保證。

  (五)票據的特征和功能(了解)

  1.票據的特征

  (1)票據是完全有價證券,這一特征通過票據的設權證券、提示證券、交付證券和繳回證券等特征來體現(xiàn);

  (2)票據是文義證券;

  (3)票據是無因證券;

  (4)票據是金錢債權證券;

  (5)票據是要式證券;

  (6)票據是流通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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