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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的類型
(二)協(xié)商解除
類型適用情形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平等自愿
協(xié)商一致√
勞動者主動辭職×
(三)法定解除(單方解除)
1.勞動者單方解除
類型 |
適用情形 |
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 |
提前通知解除(不想干) |
(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 【提示】如果勞動者沒有履行通知程序,屬于違法解除,因此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對用人單位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
× |
隨時通知解除(沒法干) |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7)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提示】勞動者無須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什么時候想走什么時候說就行) |
√ |
不需事先告知解除 |
(1)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2)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提示】根本不必告知,再不走命就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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