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wǎng)校 - 萬題庫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導航
您現(xiàn)在的位置: 考試吧 > 會計職稱考試 > 復習指導 > 初級經(jīng)濟法基礎 > 正文

2012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基礎講義:第六章(5)

考試吧提供了2012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基礎講義,幫助考生提早準備2012會計職稱考試。

  二、稅務行政訴訟

  (一)稅務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1.對于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先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納稅當事人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必經(jīng)復議)。

  提示:必經(jīng)復議的項目: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對稅務機關不予審批減免稅或者出口退稅;不予抵扣稅款;不予退還稅款的行為不服。

  2.納稅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先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選擇復議)。

  【例題·多項題】下列各項中,當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先申請行政復議,不服行政復議決定再提起行政訴訟的有( )。

  A.稅務機關不予審批減免稅

  B.稅務機關作出稅收保全措施

  C.稅務機關不予開具完稅憑證的行為

  D.稅務機關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的行為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申請。除了法律特別規(guī)定的行為外,對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均可以選擇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先申請行政復議,不服行政復議決定時再提起行政訴訟。

  (二)稅務行政訴訟的起訴和受理

  1.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提示:納稅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

  2.人民法院接到起訴狀,經(jīng)審查,應當在7日內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3.行政訴訟期間行政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原則;

訴訟不停止執(zhí)行的例外

復議不停止執(zhí)行的例外

(1)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

(1)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

(2)根據(jù)原告的申請,人民法院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zhí)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并且停止執(zhí)行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裁定停止執(zhí)行的;

(2)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

(3)申請人申請停止執(zhí)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zhí)行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停止執(zhí)行的

(4)法律規(guī)定停止執(zhí)行的

  4.稅務行政訴訟的判決

  (1)具體行政行為證據(jù)確鑿,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判決維持。

  (2)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①主要證據(jù)不足的;②適用法律、法規(guī)錯誤的;③違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職權的;⑤濫用職權的。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4)行政處罰顯失公平的,可以判決變更。

  5.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

  6.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

  提示: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fā)生法律效力。

  7.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一般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

  【例題·單選題】甲企業(yè)對乙地方稅務局對其作出予以罰款的行政處罰行為不服,向丙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下列關于該案件審理過程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是( )。

  A.丙法院組成合議庭負責對該案件進行審判

  B.丙法院對甲和乙進行了調解

  C.乙地方稅務局決定停止執(zhí)行行政處罰決定

  D.丙法院判決變更乙地方稅務局的行政處罰決定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稅務行政訴訟的規(guī)定。行政訴訟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但不適用調解。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可以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zhí)行。行政處罰顯失公平的,可以判決變更。

上一頁  1 2 3 
  相關推薦:

  2011年會計職稱考試試題答案及解析專題

  2011年會計職稱考試各科涉及考點總結匯總

  2011年會計職稱考試成績查詢免費短信提醒

0
收藏該文章
0
收藏該文章
文章搜索
萬題庫小程序
萬題庫小程序
·章節(jié)視頻 ·章節(jié)練習
·免費真題 ·?荚囶}
微信掃碼,立即獲!
掃碼免費使用
中級會計實務
共計2711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036人在學
經(jīng)濟法
共計2212課時
講義已上傳
12623人在學
財務管理
共計2870課時
講義已上傳
30519人在學
財務報告目標
共計25824課時
講義已上傳
68785人在學
存貨的期末計量
共計5987課時
講義已上傳
36548人在學
推薦使用萬題庫APP學習
掃一掃,下載萬題庫
手機學習,復習效率提升50%!
距離2025中級還有
2025中級會計考試時間9月6日-8日
版權聲明:如果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所轉載內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lián)系800@exam8.com,我們將會及時處理。如轉載本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內容,請注明出處。
Copyright © 2004- 考試吧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新出發(fā)京批字第直170033號 
京ICP證060677 京ICP備05005269號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權威支持(北京)
在線
咨詢
官方
微信
關注會計職稱微信
領《大數(shù)據(jù)寶典》
報名
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初級報名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中級報名查分
看直播 下載
APP
下載萬題庫
領精選6套卷
萬題庫
微信小程序
選課
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