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訴訟時效(P21)
1.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的是勝訴權,即喪失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權利人的實體權利并不消滅,債務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2.訴訟時效期間有下列幾種:
(1)普通訴訟時效期間也稱一般訴訟時效期間,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一般為2年。
(2)特別訴訟時效期間;下列事項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偕眢w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②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3)最長訴訟時效期間(也稱絕對時效期間)
訴訟時效期間,均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法院不予保護。
解釋:也就是說,對在20年內始終不知道或者不可能知道自己權利受侵害的當事人,法律也不再予以訴訟保護。
3.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中斷和延長
(1)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暫時停止計算。
(2)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①當事人提起訴訟;②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③同意履行義務,而使已經(jīng)經(jīng)過的時效期間全部歸于無效。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3)訴訟時效的延長是人民法院對已經(jīng)完成的訴訟時效,根據(jù)特殊情況而予以延長。特殊情況是否延長,具體由人民法院判定。
【例題·多選題】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下列爭議中,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的是( )。
A.拒不履行買賣合同的
B.因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引起的爭議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因運輸?shù)纳唐穪G失或損毀引起的爭議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1)選項A:適用2年的普通訴訟時效期間;(2)選項D:“寄存”的財物被丟失或損毀,適用1年的特別訴訟時效期間,“運輸”的財物被丟失或損毀,適用2年的普通訴訟時效期間。
【例題·單選題】甲于2009年3月20日將小件包裹寄存乙處保管。3月22日,該包裹被盜。3月27日,甲取包裹時得知包裹被盜。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甲要求乙賠償損失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日是( )。
A.2010年3月22日 B.2010年3月27日
C.2011年3月22日 D.2011年3月27日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在本題中,訴訟時效期間為2009年3月27日~2010年3月27日。
【例題·單選題】1988年2月8日夜,趙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從背后擊傷。經(jīng)過長時間的訪查,趙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確鑿證據(jù)證明將其打傷的是錢某。趙某要求錢某賠償?shù)脑V訟時效屆滿日應為( )。
A.1990年2月8日 B.2008年2月8日
C.2008年10月31日 D.2009年10月31日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適用1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如果權利人在2007年2月8日之前知道的,應當自“知道”之日起1年內提起訴訟;(2)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20年為最長訴訟時效。在本題中,權利人自權利侵害“發(fā)生”之日起20年的最后幾個月才知道,因此,訴訟時效屆滿日應為2008年2月8日。
【例題·單選題】2010年5月5日,甲拒絕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務一直未向甲主張權利。2011年4月1日,乙因出差遇險無法行使請求權的時間為20天。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乙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是( )。
A.自2010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
B.自2010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25日
C.自2010年5月5日至2012年5月5日
D.自2010年5月5日至2012年5月25日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1)拒付租金的,適用于1年的特別訴訟時效期間(2010年5月5日-2011年5月5日);(2)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發(fā)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礙(出差遇險),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訴訟時效期間順延20天,至2011年5月25日。
【例題·單選題】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B.權利人提起訴訟是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時效的進行
D.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發(fā)生之后,已經(jīng)經(jīng)過的時效期間統(tǒng)歸無效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1)選項A:訴訟時效期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2)選項B:權利人提起訴訟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之一;(3)選項D: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發(fā)生之后,以前經(jīng)過的時效期間仍然有效,待法定事由消失后,時效繼續(xù)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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