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jié) 支付結算概述 |
第 3 頁:第二節(jié) 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
第 7 頁:第三節(jié) 銀行卡 |
第 9 頁:第四節(jié) 結算方式 |
第 13 頁:第五節(jié) 票據(jù)的一般規(guī)定 |
第 27 頁:第六節(jié) 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
6、票據(jù)責任(★★★)(P311)
(1)匯票的承兌人因承兌而應承擔付款義務;
(2)本票的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擔自己付款的義務;
(3)支票的付款人在與出票人有資金關系時承擔付款義務;
(4)匯票、本票、支票的背書人,匯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證人,在票據(jù)不獲承兌或不獲付款時承擔付款清償義務。
【例題·多選題】根據(jù)票據(jù)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人員中,行使付款請求權時,對持票人負有付款義務的有( )。(2008年)
A、匯票的承兌人
B、銀行本票的出票人
C、支票的付款人
D、匯票的背書人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匯票的承兌人因承兌而應承擔付款義務;(2)選項B:銀行本票的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擔自己付款的義務;(3)選項C:支票付款人在與出票人有資金關系時承擔付款義務;(4)選項D:匯票、本票、支票的背書人,匯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證人,在票據(jù)不獲承兌或不獲付款時承擔付款清償義務。
7、付款(2010年新增)(★★★)(P311)
(1)提示付款期限
、僖娖奔锤兜膮R票,自出票之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诙ㄈ崭犊、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之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付款人)提示付款。
③持票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則喪失對前手的追索權,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xù)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相關鏈接】商業(yè)匯票的持票人對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自到期日起2年。
【例題·單選題】根據(jù)票據(jù)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匯票的持票人沒有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示付款的,其法律后果是( )。
A、持票人喪失全部票據(jù)權利
B、B、持票人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仍然應當承擔票據(jù)責任
C、持票人在作出說明后,背書人仍然應當承擔票據(jù)責任
D、持票人在作出說明后,可以行使全部票據(jù)權利
【答案】B
【解析】持票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則喪失對前手的追索權,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xù)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2)付款人的審查義務
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時,應當審查票據(jù)背書的連續(xù),并審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證明或者有效證件。如果存在“背書不連續(xù)”等事由,付款人可以對持票人拒絕付款。
【解釋】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惡意或者重大過失付款的,應當自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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