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綜合題(本類題共2題,共33分,第1小題15分,第2小題18分。凡要求計算的項目,均須列出計算過程。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計算結果出現(xiàn)小數(shù)的,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凡要求編制的會計分錄,除題中有特殊要求外,只需寫出一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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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和B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7%。A公司有關資料如下:
(1)A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取得B公司10%的股權,成本為6200萬元,A公司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核算。2015年6月30日其公允價值為6300萬元。
(2)2015年7月31日,A公司又以12700萬元的價格取得B公司20%的股權,當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總額為70000萬元。取得該部分股權后,按照B公司章程規(guī)定,A公司能夠派人參與B公司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決策,對該項股權投資轉(zhuǎn)為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當日原10%投資的公允價值為6320萬元。
2015年7月31日,B公司除一批存貨的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不同外,其他可辨認資產(chǎn)、負債的公允價值均與賬面價值相等。該批存貨的公允價值為1500萬元,賬面價值為1000萬元,2015年B公司將上述存貨對外銷售80%,剩余存貨在2016年全部對外銷售。
(3)2015年8月至12月,B公司實現(xiàn)凈利潤5000萬元。
(4)2015年11月,B公司向A公司銷售一批商品,售價為500萬元,成本為300萬元,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A公司購入后將其作為存貨。至2015年12月31日,A公司將上述商品對外出售80%,2016年A公司將上述剩余商品全部對外出售。
(5)2016年B公司實現(xiàn)凈利潤8000萬元,宣告并分派現(xiàn)金股利2000萬元。
假定:
(1)不考慮所得稅的影響且A公司編制半年報。
(2)除上述事項外,不考慮其他交易。
要求:
(1)編制2015年A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及長期股權投資有關會計分錄。
(2)編制2016年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分錄。
參考解析:
【答案】
(1)
、2015年4月1日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成本 6200
貸:銀行存款
、2015年6月30日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 100
貸:其他綜合收益 100
、2015年7月31日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12700
貸:銀行存款 12700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632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成本 6200
—公允價值變動 100
投資收益 20
借:其他綜合收益 100
貸:投資收益 100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1980[70000 × 30%-(12700+6320)]
貸:營業(yè)外收入 1980
、2015年8月至12月應確認投資收益=[5000-(1500-1000)×80%-(500-300)×(1-80%)]×30%=1368(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diào)整 1368
貸:投資收益 1368
(2)
2016年應確認投資收益=[8000-(1500-1000)×20%+(500-300)×(1-80%)]×30%=2382(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diào)整 2382
貸:投資收益 2382
借:應收股利 600(2000 × 30%)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diào)整 600
借:銀行存款 600
貸:應收股利 600
39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2015年度的財務報告于2016年3月31日對外報出。注冊會計師2016年2月份在對其2015年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時,就以下事項的會計處理與甲公司管理層進行溝通:
(1)2015年12月,甲公司收到財政部門撥款1000萬元,系對甲公司2015年執(zhí)行國家計劃內(nèi)政策價差的補償。甲公司A商品單位售價為4萬元/臺,成本為2萬元/臺,但在納入國家計劃內(nèi)政策體系后,甲公司對國家規(guī)定范圍內(nèi)的用戶銷售A商品的售價為3萬元/臺,國家財政給予1萬元/臺的補貼。2015年甲公司共銷售政策范圍內(nèi)A商品1000件。甲公司對該事項的會計處理如下(會計分錄中的金額單位為萬元,下同):
借:應收賬款 3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30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2000
貸:庫存商品 2000
借:銀行存款 1000
貸:營業(yè)外收入 1000
(2)2015年,甲公司嘗試通過中間商擴大B商品市場占有率。甲公司與中間商簽訂的合同約定:甲公司按照中間商要求發(fā)貨,中間商按照甲公司確定的售價3000元/件對外出售,雙方按照實際售出數(shù)量定期結算,未售出商品由甲公司收回,中間商就所銷售B商品收取提成費200元/件;B商品成本2000元/件,甲公司2015年共發(fā)貨1000件,中間商實際售出800件,甲公司已收到代銷清單。甲公司對上述事項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收賬款 3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3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200
貸:庫存商品 200
借:銷售費用 20
貸:應收賬款 20
(3)2015年7月,甲公司—未決訴訟結案。
法院判定甲公司承擔損失賠償責任3000萬元。該訴訟事項源于2014年9月一競爭對手對甲公司提起的起訴,編制2014年財務報表期間,甲公司曾在法院的調(diào)解下,與原告方達成初步和解意向。
按照該意向,甲公司需向?qū)Ψ劫r償1000萬元,甲公司據(jù)此在2014年確認預計負債1000萬元。2015年,原告方控股股東變更,新的控股股東認為原調(diào)解決定不合理,不再承認原初步和解相關事項,并向法院請求繼續(xù)原法律程序。因?qū)嶋H結案時需賠償金額與原確認預計負債的金額差別較大,甲公司于2015年進行了以下會計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 2000
貸:預計負債 2000
借:盈余公積 2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8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 2000
(4)甲公司于2014年8月取得400萬股乙公司股票,成本為6元/股,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核算。2014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收盤價為5元/股。2015年因股票市場整體行情低迷,乙公司股價在當年度持續(xù)下跌,至2015年12月31日已跌至2.5元/股。2016年1月,乙公司股價有所上漲。甲公司會計政策規(guī)定: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的股票投資,股價連續(xù)下跌時間達1年或市價跌至成本的50%(含50%)以下時,應當計提減值準備。考慮到2016年1月乙公司股價有所上漲,甲公司在其2015年財務報表中對該事項進行了以下會計處理:
借:其他綜合收益 1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 1000
(5)甲公司某項管理用固定資產(chǎn)系2012年6月30日購入并投入使用,該設備原值120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12年,預計凈殘值為零,按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2015年6月,市場出現(xiàn)更先進的替代資產(chǎn),管理層重新評估了該資產(chǎn)的剩余使用年限,預計其剩余使用年限為3年,預計凈殘值仍為零(折舊方法不予調(diào)整)。甲公司2015年的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 250
管理費用 200
貸:累計折舊 450
借:盈余公積 25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2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 250
其他資料:
假定本題中有關事項均具有重要性,不考慮相關稅費及其他因素。
甲公司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要求:判斷甲公司對事項(1)至事項(5)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對于甲公司會計處理不正確的,編制調(diào)整分錄(合并結轉(zhuǎn)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和提取盈余公積)。
參考解析:
(1)甲公司對事項(1)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甲公司自財政部門取得的款項不屬于政府補助,該款項與具有明確商業(yè)實質(zhì)的交易相關,不是公司自國家無償取得的現(xiàn)金流入,應作為甲公司正常銷售價款的一部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營業(yè)外收入 1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0
(2)甲公司對事項(2)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該類合同本質(zhì)上屬于收取手續(xù)費方式的委托代銷,在中間商未對外實際銷售前,與所轉(zhuǎn)移商品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并未實際轉(zhuǎn)移,不能確認收入,也不能確認與未售商品相關的手續(xù)費。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主營業(yè)務收入 60(200 ×0.3)
貸:應收賬款 60
借:發(fā)出商品 40(200×0.2)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主營業(yè)務成本 40
借:應收賬款 4(200×0.02)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銷售費用 4
(3)甲公司對事項(3)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甲公司在編制2014年財務報表時,按照當時初步和解意向確認的1000萬元預計負債不存在會計差錯。后因情況變化導致法院判決結果與原預計金額存在的差額屬于新發(fā)生情況,所承擔損失的金額與原預計負債之間的差額應計入發(fā)生當期損益,不應追溯調(diào)整以前期間留存收益。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2015年營業(yè)外支出 2000
貸:盈余公積 2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800
(4)甲公司對事項(4)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按照甲公司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的減值計提政策,至2015年12月31日,無論從乙公司股價下跌持續(xù)的時間還是下跌的嚴重程度,均需要計提減值準備。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資產(chǎn)減值損失 1400[(6-2.5)×400]
貸:其他綜合收益 1400
(5)甲公司對事項(5)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折舊年限變更屬于會計估計變更,不應追溯調(diào)整。
會計估計變更后,剩余年限中每年折舊金額=(1200-1200÷12 × 3)÷3=300(萬元),即
每半年折舊額150萬元,2015年應計提折舊=1200÷12×6/12+150=200(萬元),2015年管理費用金額無需調(diào)整。
調(diào)整分錄:
借:累計折舊 250
貸:盈余公積 25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25
(6)將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轉(zhuǎn)入利潤分配并調(diào)整盈余公積。
上述調(diào)整事項“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科目借方余額=1000-1000+60-40-4+2000+1400=3416(萬元)。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416.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 3416
借:盈余公積 341.6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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