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廊坊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公告
廣大考生:
按河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調整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資格考試(河北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冀會考辦〔2020〕5號)要求,結合全市會計資格考試報名情況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實際,現(xiàn)將廊坊市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調整事項公告如下:
一、關于考試時間及時長
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廊坊考區(qū))日期調整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
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8月29日至9月4日 |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jīng)濟法基礎 |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jīng)濟法基礎 |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jīng)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仍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舉行,共3批次,各科目考試時間及時長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9月5日至7日 |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5:45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經(jīng)濟法 |
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間及時長不變,仍為2020年9月6日,考試時間為:8:30-12:00。
二、關于考務日程安排
(一)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2020年8月22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公布無紙化考試考生操作說明、答題演示、模擬答題系統(tǒng)、數(shù)學公式操作建議及公式和符號輸入方法介紹。
2.2020年8月24日-28日,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打印準考證。
3.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組織考試。
4.2020年9月30日,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和“冀時辦”手機APP上公布考試成績。
5.2020年10月26日前完成報考人員報名條件審核工作。
(二)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2020年8月22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公布無紙化考試考生操作說明、答題演示、模擬答題系統(tǒng)、數(shù)學公式操作建議及公式和符號輸入方法介紹。
2.2020年8月31日-9月4日,中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打印準考證; 8月31日-9月6日,高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打印準考證。
3.2020年9月5日-7日組織考試。
4.2020年10月17日,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和“冀時辦”手機APP上公布考試成績。
5.2020年11月13日前完成中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報名條件審核工作。
三、關于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應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
(一)考生應在8月15日前申領“河北健康碼”,并自我健康觀察 14天,每日進行健康申報,不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不出國(境),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并在考前如實填寫《疫情防控承諾書》。
(二)考生可提前90分鐘進入考點,提前60分鐘驗證入場?忌ㄟ^體溫檢測通道時,應保持人員間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體溫測量,亮綠碼或掃碼進入考場!昂颖苯】荡a”為綠碼及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并提交《疫情防控承諾書》的考生方可進入考場。對體溫超過37.3°C的 考生須進行復檢,仍超37.3°C的,交由考點醫(yī)務人員進行判斷。
1.來自國內疫情低風險地區(qū)的考生:“河北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考試。“河北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應及時查明原因(可撥打省級服務熱線“12345”進行查詢),并按相關要求執(zhí)行。凡因在14天內健康監(jiān)測中出現(xiàn)發(fā)熱、干咳等體征癥狀的,須提供7天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2.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含風險等級調整為低風險未滿14天的地區(qū))或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河北健康碼”為綠碼的,如無發(fā)熱、干咳等體征癥狀的,須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如有發(fā)熱、干咳等體征癥狀的,須提供7天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昂颖苯】荡a”為紅碼或黃碼的,應于考前14天抵達河北,要按照防疫有關要求配合進行隔離醫(yī)學觀察或隔離治療,且期間不得離開河北,并按照河北省疫情防控措施納入管理,進行健康監(jiān)測出具2次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均無異常方可參加考試。
3.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現(xiàn)已按規(guī)定解除隔離觀察的考生,應當主動向參考地考試機構報告,且河北健康碼為“綠碼”,方可參加考試。
4.仍在隔離治療期或集中醫(yī)學隔離觀察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以及考試14天內與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關要求配合進行隔離醫(yī)學觀察或隔離治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無法提供相關健康證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考試過程中,考生應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但是在進場驗證和監(jiān)考人員進行身份核查時須摘除口罩主動配合。如考生在參加考試過程中出現(xiàn)發(fā)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癥狀,應及時向考務工作人員報告。經(jīng)現(xiàn)場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人員評估后,綜合研判是否具備參加考試條件,不具備相關條件的,不得繼續(xù)參加考試,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進行處置。
請廣大考生自覺做到誠實守信,考試前注意做好個人防護,合理選擇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響考試。凡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防范措施,刻意隱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fā)熱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觸史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考生,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咨詢電話
(一)初級資格考試
0316-2638023
中級資格考試
0316-2638022
(三)高級資格考試
0311-66650301
廊坊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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