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檢及考察
根據(jù)招聘專業(yè)崗位數(shù),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總成績相同者,以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技能操作檢測成績?yōu)樾?,高級中學和職業(yè)學校按學校和崗位、其余學校按崗位類別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政審考察的人員。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頒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須在接到體檢通知3日內到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復查申請。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
體檢具體事項在宣漢教育網(wǎng)(www.scxhedu.com)上通知。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嚴格考核。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的人員缺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報考并進入該專業(yè)崗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如該空額專業(yè)崗位所有參加體檢、考核人員都不合格,不再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在宣漢教育網(wǎng)(www.scxhedu.com)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18-5233026,5223227);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人員,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公示不合格或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報考者自動放棄后出現(xiàn)的招聘專業(yè)崗位空額的不再遞補。
七、聘用
(一)聘用辦法:公示無異議后,由報考同一專業(yè)崗位的擬聘用人員,按公示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者,以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成績?yōu)樾?依次自行選擇聘用單位。各報考專業(yè)崗位應聘者經選擇確定單位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員發(fā)給聘用通知。其選擇崗位具體時間和地點在宣漢教育網(wǎng)上(www.scxhedu.com)通知。
(二)聘用人員按聘用合同管理(本次招聘人員服務期為3年,在服務期內不得流動),由宣漢縣教育局填寫《宣漢縣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審核花名冊》和《宣漢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政審表》等相關材料,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經審核確認后,由用人單位法人代表與受聘人員簽定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xù)。
(三)所聘用人員按政策規(guī)定,均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內嚴重違規(guī)違紀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八、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由宣漢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牽頭負責,縣人社局、教育局組織實施,縣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招聘考務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人員或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實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對違反考試、考核和體檢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考核和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對有關工作人員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四)本公告由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18-52232270818-5233026
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