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范圍見附件4)。
(一)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筆試時間:2012年8月2日上午9:00-11:00(地點詳見準考證)。
應聘者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筆試成績?yōu)榘俜种,按設定的分值比例折算記入總成績。筆試成績將在句容教育網、句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布。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面試采用備課、說課等方式進行。
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說課成績占總成績的45%,加試口語,口語成績占總成績的15%;
報考職教類教師崗位的,說課成績占總成績的45%,加試技能操作,加試成績占總成績的15%;
報考音樂教師崗位的,說課成績占總成績的45%,加試器樂、聲樂和舞蹈,加試成績占總成績的15%;
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說課成績占總成績的45%,加試鋼琴彈唱、舞蹈和繪畫,加試成績占總成績的15%;
報考其他教師崗位的,說課成績占總成績的60%。
面試成績?yōu)榘俜种疲锤鲘徫辉O定的分值比例折算記入總成績。面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總成績以60分為最低合格線,如招聘崗位所有應聘者成績均未達到合格線,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體檢人選的面試成績應不低于60分。如招聘崗位人數末位出現同分,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標準和項目參照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蘇教師[2002]59號)執(zhí)行。體檢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人員參照《江蘇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核辦法》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