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考試。應聘者報名后,在規(guī)定時間統(tǒng)一參加文化考試(考試的命題、閱卷、復分、登分由縣監(jiān)察局牽頭),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筆試以閉卷方式答題。
筆試內容為兩科,即教育綜合知識(占40%)和相應層次學科專業(yè)知識(占60%)?荚嚂r間為8月19日上午。
文化考試成績公布后,有疑問的考生可申請查分,查分時間在新建縣教育體育局信息網上公布,查分將參照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查分辦法進行,即只查各題分數累計值與總分值是否相符。
(三)體檢、資格審查和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根據筆試總成績及招聘崗位職數,從高分到低分(若筆試成績相同者按學科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規(guī)定比例(若招聘學科10個崗位以上的按1:1.3比例;若招聘學科3—10個崗位的按1:1.5比例;若招聘學科2個崗位按1:2比例;若招聘學科只有1個崗位的按1:3比 例,按比例計算出現的小數全部進位),確定擬聘和體檢人員名單(按比例確定的最后一名如遇相同分數者則全部進入擬聘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體檢標準按照《江西省錄用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錄用體檢辦法》執(zhí)行?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擬聘對象資格進行審查(如未按時提供符合 規(guī)定的學籍檔案及其他有關材料或提供偽造材料者取消其擬聘資格)。審查時將擬聘人員學歷或報到證交國家指定機構予以認證,認證費用由擬聘人員個人承擔(已交省學歷認證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者除外)。審查通過張榜一周,對符合錄取條件者按1∶1的比例確定正式擬聘人員名單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如遇成績相同無法取舍時,將一并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因放棄資格或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的空額崗位,一律不予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紀檢監(jiān)察部門進行全程監(jiān)督,出現問題及時核查處理,考生報考信息表與實際不符騙取考試資格的、偽造證件的、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有精神病史的、考試舞弊的等情況一經核實立即取消錄用資格。
(四) 辦理聘用手續(xù)?h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由縣教育體育局通知受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選崗(如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選崗的將作自動棄權處理),并辦理聘用手續(xù)。凡原已就業(yè)的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才能簽訂聘用合同,否則不能聘用。凡經批準聘用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由聘用單位的法人代表與受聘人員簽 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但聘用到縣城中小學任教的教師必須到鄉(xiāng)鎮(zhèn)學校支教兩年,其支教崗位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在農村學校緊缺教學崗位中依次選定。
六、新聘用教師待遇
新 聘用教師人事關系統(tǒng)一掛縣人才交流中心,并按規(guī)定實行聘期制,每次聘期為五年,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繼續(xù)聘用;不合格者,原則上予以辭退。對新聘用教師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實行人事代理;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在試用期內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不同層次的學歷核定發(fā)給見習期的標準工資;試用期滿后,由縣教育體育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聘用人員進行考核,合格者按有關規(guī)定核定相應工資。工資、福利及職稱評聘享受公辦教師同等待遇,經費由縣財政撥付。
鑒于南磯鄉(xiāng)地處血吸蟲疫區(qū)的特殊性,非南磯鄉(xiāng)戶籍報考者報考南磯中小學,任教人員在聘用服務滿十年后,經個人申請可調入縣城相應層次學校;南磯鄉(xiāng)戶籍報考者報考南磯中小學可享受在考試成績基礎上另加10分計入總分的政策,但不享受聘用服務滿十年后,經個人申請可調入縣城相應層次學校的政策。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廣泛宣傳。實施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是教育改革實踐的客觀要求,也是促進基礎教育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迫切需要。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發(fā)動,努力形成各級領導高度重視,符合條件人員積極參與,社會各界關心支持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領導,成立機構。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公開招聘的重要性,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為加強領導,縣政府成立新建縣2010年 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我縣中小學校招聘教師事宜。組長由縣長周亮擔任;副組長由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凌菲擔任;副縣長熊墨明任常務副組長;成員由縣政府辦副主任張元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鄔宇標、縣監(jiān)察局局長夏海泉、縣財政局局長林宗輝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體 局,由熊墨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錫和同志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張元桃、胡輔漢、唐俊峰、陶學貴、王態(tài)春同志為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成員從縣政府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監(jiān)察局、縣教育體育局、縣財政局、縣編辦等單位有關職能股室中抽調。
(三) 積極穩(wěn)妥,精心實施。招聘教師工作是一項牽涉面廣、工作量大的工作。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將此次招聘教師工作做好,并按《新建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實行回避制度?h監(jiān)察局等部門對命題、閱卷要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認真履行監(jiān)督職責,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 公平、公正。各級領導干部要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講黨性,顧大局,率先垂范,嚴禁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招聘工作,對在招聘教師工作中出現的違紀問題,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
八、本方案由新建縣2010年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招聘工作日程安排表(見下文)
時 間 |
工 作 內 容 |
承 辦 單 位 |
7月28日前 |
向社會發(fā)布公告 |
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
8月3日8:00—
8月6日18:00 |
考生網上注冊報名 |
縣教育體育局 |
8月9日9:00—
8月12日16:00 |
繳費、現場資格初審 |
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
8月15日9:00—
8月17日17:00 |
考生網上打印準考證 |
縣教育體育局 |
8月19日 |
文化考試 |
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
8月27日前 |
公布筆試成績、入闈人員名單 |
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
8月31日前 |
擬聘人員到縣人民醫(yī)院體檢并向縣招聘教師領導小組上交相關材料 |
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
9月6日前 |
縣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對擬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
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
9月7日 |
公布擬聘人員名單 |
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
9月13日 |
擬聘人員選崗 |
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
9月16日前 |
辦理錄用手續(xù),簽訂錄用合同 |
縣教育體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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