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職位查詢
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在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陜西黨建網(wǎng)、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陜西省公務員局網(wǎng)、陜西人事考試網(wǎng)、陜西公共招聘網(wǎng)發(fā)布招考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招考的范圍對象、職位名稱、錄用計劃和資格條件、報名及考試時間安排等需告知考生的內容。報考人員可以通過以下網(wǎng)站查閱有關信息:
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http://www.shaanxi.gov.cn)
陜西黨建網(wǎng)(http://www.sx-dj.gov.cn)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陜西省公務員局網(wǎng)(http://www.sxgwy.gov.cn)
陜西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xrsks.cn)
陜西公共招聘網(wǎng)(http://www.snjob.gov.cn)
報考人員可通過《招考公告》所附聯(lián)系電話對職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信息進行咨詢。
(二)網(wǎng)上報名
1.報名時間
提交申請時間:2016年8月30日8時—2016年9月1日18時。
2.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進入陜西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xrsks.cn/)報名。也可以通過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或陜西省公務員局網(wǎng)上的相關鏈接登錄報名網(wǎng)站。
網(wǎng)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8月30日8時至9月1日18時期間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wǎng),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誠信承諾書,并同意自愿遵守,方可注冊報名信息。仔細核對職位資格條件,謹慎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嚴格按照報名系統(tǒng)要求的填寫格式填寫,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網(wǎng)上注冊并獲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變更。凡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由于本人提供信息與資格條件不符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格式填寫報名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為防止惡意刷高報名人數(shù)的行為,報名系統(tǒng)對報考者向同一職位提交報名信息的次數(shù)進行了限制,報名信息經(jīng)同一職位資格審查3次未通過的報考者,不能報考該職位。
(2)資格審查和結果查詢
9月1日18時后關閉報名系統(tǒng),考生不能再注冊報名。網(wǎng)上資格審查時間為2016年8月30日8時至2016年9月2日18時。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政治(警務)部按照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負責本系統(tǒng)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報考人員注冊報名后可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8月30日8時至9月1日18時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9月1日18時之后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職位。
為指導報考人員合理報名,報名期間,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考錄辦”)將分別于8月31日、9月1日9時在省政府門戶網(wǎng)公布截止當日8時各職位報名人數(shù)情況。之后不再公布各職位報名情況。
考生應仔細查閱職位資格條件說明,謹慎選擇報考職位,對于因考生誤報、誤審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的,將對該報考人員的成績按無效處理,對發(fā)生誤審的工作人員將進行相關處理。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既有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錄用審批、試用期管理等監(jiān)督,貫穿于考試錄用工作全過程。
(三)報名確認
網(wǎng)上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請及時在陜西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網(wǎng)上確認及繳費。按照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兩科共100元;教育入學考試每科50元。網(wǎng)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2日24時。未按期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報考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身份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身份證復印件。需要減免考務費用的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9月2日18時前將有關證明材料通過傳真發(fā)送至省考錄辦(029-87291015),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四)不足開考比例職位考生的改報
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的職位開考比例不低于1:2,其他職位的開考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職位取消或縮減招考計劃。因報名繳費確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將于2016年9月5日上午10時在陜西省政府門戶網(wǎng)和陜西省公務員局網(wǎng)上公告。已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原報考不足開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職位的考生,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改報只能進行一次,時間為2016年9月5日上午10時至12時。放棄改報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報名費。
縮減招考計劃的職位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報。
(五)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9月21日0時至9月23日24時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wǎng)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報到等程序的必須憑證,請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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