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慶市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報考指南
特別提示:
1.為了共同創(chuàng)造一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考試環(huán)境,便于報考人員及時、準確、順利地報名,考出理想的成績,敬請廣大報考人員在報考前,認真閱讀《2012年重慶市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公告》(以下簡稱《招錄公告》)和本《報考指南》,準確理解相關政策與要求。根據(jù)個人自身情況,客觀、理智選報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中按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學歷、簡歷等有效信息。凡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認真研讀考試大綱。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的公務員招錄考試培訓班、考試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印制發(fā)行的考試資料、出版物、上網(wǎng)卡,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4.請在報名時提交準確的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暢通,以便出現(xiàn)面試、體檢等遞補情形時能夠及時取得聯(lián)系,不失去錄取機會。
5.2012年重慶市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的有關信息,以 “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www.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公布的內(nèi)容為準。
6.我市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本次招錄筆試考試均在9月15日舉行,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只能選擇其中一項招錄報名參考。
第一章 報考政策規(guī)定
一、關于報考條件
1.問:我市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答: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具體報考條件如下:(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三)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8月17日至1994年8月17日期間出生)。(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報考法院系統(tǒng)法官助理后備人員職位的,僅限取得2012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的畢業(yè)生報考。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符合職位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2.問:今年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的具體對象是哪些?
答:本次招考對象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xiàn)役部隊)2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可放寬至27周歲),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的退役士兵。(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普通?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常住戶口在重慶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報考人員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萍耙陨蠈W歷;非重慶市常住戶口的報考人員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本次招錄所要求的報考人員戶口和學歷(學位)證須在報名開始日(2012年8月17日)前取得。
上述報考人員只要符合《招考公告》中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2012年重慶市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規(guī)定的職位資格條件,均可報考。
3.問:哪些人員不具有報考資格?
答:以下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過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人員;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員;
(4)2007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曾被辭退的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
(7)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
(8)近三年內(nèi)曾受記大過及以上處分的人員;
(9)未在2012年8月17日前解除選派協(xié)議的我市2012年選派大學生;
(10)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關于報考時間、方式和步驟、報考職位、考試考務費用
4.問:這次報考何時進行?怎樣報考?
答:2012年重慶市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報名工作在網(wǎng)上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考時間從2012年8月17日9:00開始,至2012年8月22日24:00結束。在上述時間內(nèi),報考人員可以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wǎng)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者通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進入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具體注意以下幾點:
(1)報名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考相關文件,確定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應準備好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和已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
(2)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時填寫的所有資料必須真實、全面、準確,應對網(wǎng)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實或因填寫錯誤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3)報考人員應慎重報考,按時繳納費用,一經(jīng)繳費確認,方可視為報名成功,否則視為放棄報名;若因本人原因不能參考,不予辦理退考。
(4)報考人員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報考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5.問:各招考環(huán)節(jié)的具體時間是怎么安排的?
答:按《2012年重慶市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公告》規(guī)定,各招考環(huán)節(jié)的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2012年8月,發(fā)布招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
2012年9月15日,公務員錄用公共科目筆試。
2012年9月16日,教育入學考試。
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10日進行體能測評。
2012年11月11日進行面試。
2012年11月底前,進行體檢、考察和公示。
2012年12月底前,審批、復試、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2013年2月底前,入學。
2013年2月底前,市相關部門分別將工作情況總結對口上報中央有關部門。
6.問:報考人員可以報考幾個職位?
答:所有職位中,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考。
7.問:報考人員是否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答: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市高法院、市檢察院在對報考人員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初審之前,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沒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2012年8月24日24:00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8.問:考試考務費用是多少?
答:筆試考務費用按照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
9.問:哪些人員可以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三、關于網(wǎng)上職位資格初審
10.問:職位資格初審工作由誰負責?
答:網(wǎng)上職位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市高法院、市檢察院具體負責。
11.問: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答: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nèi)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市高法院、市檢察院聯(lián)系,咨詢電話可通過《職位表》或者“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中查詢。
四、關于筆試內(nèi)容
12.問:公共科目和教育考試科目的筆試包括哪些內(nèi)容?
答: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教育考試科目為:報考?频目忌鑵⒓游幕C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本科二學位試點班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試點班的考生需參加專業(yè)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專業(yè)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的考試?荚嚪秶浴犊荚嚧缶V》為準,《考試大綱》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制定!豆部颇靠荚嚧缶V》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wǎng)“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下載,《教育考試科目大綱》在教育部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生服務網(wǎng)(http://zf.chsi.com.cn)下載。
13.問:什么時間進行公共科目筆試?
答: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2年9月15日。其中,上午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考試,下午14:00—16:30進行《申論》考試。教育考試科目的時間為2012年9月16日。其中,上午09:00-11:30報考專科層次進行《文化綜合》、報考本科層次進行《民法學》;報考法律碩士上午09:00-12:00進行專業(yè)綜合Ⅰ,下午14:00-17:00進行專業(yè)綜合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