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行政機關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呂梁市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定于2014年7月21日-7月23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報考市、縣公安機關職位的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如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3:1,按實有人數確定。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7月21日-7月2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請考生嚴格按照各職位資格復審時間安排參加復審,以免造成人多擁擠,影響復審效率。
地點:呂梁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呂梁市技工學校)
路線:青銀高速離石東出口沿路直走過橋上濱河北東路,向西2千米。
各職位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見附件。
三、考生參加資格復審須攜帶的材料
(1)考生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一式兩份),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獲得相關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其中:報考呂梁市文物旅游局、臨縣發(fā)展和改革局職位的考生,還須提供英語八級證書;報考呂梁市科技局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戶口在學校學生集體戶的,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可提供入學前的戶籍遷出證明或原戶口簿戶籍遷出頁。
(2)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如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須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所學專業(yè)證明;已就業(yè)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未就業(yè)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yè),檔案存放機構)。
(3)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和“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見附件三)。其中服務地考核意見欄,由所在地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分別蓋章;派出部門意見欄,應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其中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省人社廳或團省委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5)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學位證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已就業(yè)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6) 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項
(一)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負責資格審查的機關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忌救宋窗匆(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二)面試時間請考生隨時關注網上公告。
聯系電話:0358-8225448
呂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