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體檢
根據應試人員的總成績,按職位擬錄取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省、市州考錄辦按考區(qū)組織體檢。參加體檢的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體檢工作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三甲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規(guī)定組織實施。人民警察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省、市州考錄辦安排報考人員到另外醫(yī)院進行復檢。省、市州考錄辦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民警察并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
應試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guī)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于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應試人員,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體檢不合格者,該職位經省、市州考錄辦核準后,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恪Ⅲw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該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省、市州委組織部的指導下,由招錄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招錄機關按照好干部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開展錄用考察工作。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要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環(huán)節(jié)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按照中組部《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和《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fā)〔2014〕9號)規(guī)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要到考生所在單位或學校廣泛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采取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準確掌握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疾旌螅瑢懗鰰婵疾觳牧,填寫《甘肅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表》。
考察不合格者,本環(huán)節(jié)不再進行遞補。
十、公示
省直招錄單位、市州考錄辦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察合格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省直招錄單位、市州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招錄單位應迅速調查核實,不符合錄用規(guī)定的,取消錄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十一、審批錄用與備案
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xù)。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新錄用人員必須進行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予任職。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經省、市州委組織部審批錄用的應試人員,本人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記入其誠信檔案備查。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對不法利益團伙舉辦的各類違規(guī)培訓、短信詐騙等行為,廣大應試人員要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市州考錄辦咨詢電話:
蘭州市:0931—8425467
嘉峪關市:0937—6328916
金昌市:0935—8310545
酒泉市:0937—261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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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檢察院:0931—2369053
省工信廳:0931—7703654、892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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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統(tǒng)計局:0931—8856180
省工會:0931—8825722、8825836
民建甘肅省委:0931—8586028
民盟甘肅省委:0931—8581705、8586130
民進甘肅省委:0931—8586088
省考錄辦:0931—4634991、4634992、13993100233、 13993100235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0931—4810240
附件:
1.《甘肅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簡表(省直)》
2.《甘肅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簡表(市州)》
3.《2019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指南》
5.《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
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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