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新疆2019年招警考試公告》得知,新疆2019年招警考試筆試科目如下:
筆試
1.公共科目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
公共科目具體要求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2019年度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附件5)。
2.加試科目
(1)《公安專業(yè)科目》
公安機關、森林公安機關職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職位加試《公安專業(yè)科目》,計入總成績。公安專業(yè)科目具體要求見《2019年度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附件6)。
(2)《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基礎知識》
使用維吾爾語言文字答題的報考人員須加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基礎知識》,該成績不計入筆試總成績,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筆試加分
對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上加10分。
因個人填報信息錯誤導致符合加分條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加分且入圍面試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4.考試要求
報考人員須按準考證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
5.筆試試卷命制
筆試試卷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維吾爾語言文字統(tǒng)一命制。
《申論》試卷按縣(市、區(qū))及以上機關、鄉(xiāng)鎮(zhèn)機關分級命制。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