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發(fā)布的《廣東省公安機關2017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務員)公告》得知,2017年廣東公安機關招警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報考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即1981年3月4日至1999年3月3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最高學歷報考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即1976年3月4日以后出生)。
根據(jù)人社部發(fā)〔2011〕115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廣州、深圳和地級市以下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至30周歲(即1986年3月4日至1999年3月3日期間出生),報考此類職位的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最高學歷報考的,以及報考公安機關法醫(yī)、監(jiān)管場所醫(yī)學類等特殊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即1981年3月4日以后出生)。報考公安機關特警類職位的年齡為18至25周歲(即1991年3月4日至1999年3月3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非廣東省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除外)。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職位,須曾在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
2.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應為我省招募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考生如報考此類專門職位,限服務所在市、戶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單位;也可報考其他職位。錄用后需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
3.報考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應為我省兵役機關批準入伍,服役期滿2年以上且已退出現(xiàn)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畢業(yè)后參軍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錄取或就讀期間參軍入伍的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如報考此類專門職位,限入伍所在市、戶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單位;也可報考其他職位。錄用后需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年齡、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服務基層項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關資歷如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證書、從業(yè)資格證書、結婚證、居民戶口本、期滿考核合格證書、退出現(xiàn)役證件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3月3日。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本次我省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錄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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