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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統(tǒng)一招錄選調生250人公告

2019年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統(tǒng)一招錄選調生250人公告已發(fā)布,報名時間:2018年11月12日9:00至11月30日18:00。

  為加強我區(qū)黨政干部隊伍源頭建設,選拔培養(yǎng)優(yōu)秀年輕干部后備人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務員錄用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寧夏2019年決定招錄選調生25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錁藴,堅持品學兼優(yōu),突出政治標準,注重綜合素質和專業(yè)能力,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方式進行。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務員錄用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tài)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

  3.國家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2019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應屆優(yōu)秀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和2019年出站的博士后,不含定向培養(yǎng)生、委托培養(yǎng)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和獨立學院畢業(yè)生(其中,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南京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8所重點高校單獨招錄,不在此次招錄范圍內);

  4.學習成績優(yōu)良,能按期畢業(yè)并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如期出站;

  5.作風樸實,誠實守信,吃苦耐勞,身心健康,有較好的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6.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間出生)。2019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選調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①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②在院(系)及以上黨(團)組織、學生會(研究生會)或班委會中擔任過學生干部,且任職時間連續(xù)滿1年以上(以聘書或任職文件為準);③獲得院(系)及以上“三好學生”稱號;④具有參軍入伍經歷;

  8.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

  9.無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

  10.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報考者不得報考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報考人員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出站)及其他各項所涉及時間的截止日期統(tǒng)一為2019年7月31日。

  三、招錄程序

  (一)組織推薦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填寫《2019年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統(tǒng)一招錄選調生報名登記表》(附件1,雙面打印、一式兩份)向所在院系黨組織提出申請;院系黨組織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黨組織印章送交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yè)指導中心)審核;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yè)指導中心)會同院系黨組織對申請人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加蓋印章(考生留存,資格復審時提交)。

  (二)報名

  經學校院系黨組織、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yè)指導中心)審核同意后方可報名。

  1.職位查詢:各招錄機關招考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9年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統(tǒng)一招錄選調生職位表》(附件2)。

  報考者對《職位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其他資格條件等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職位表》中所列的招錄機關電話聯(lián)系。

  報考者在報考職位時參考《201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3),報考時需區(qū)分職位的專業(yè)要求是“學科門類”“專業(yè)類”還是具體“專業(yè)”。專業(yè)是否符合職位要求以畢業(yè)證為準,學位證書不作為判定專業(yè)的依據(jù)。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為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www.nxpta.gov.cn。

  3.報名時間:2018年11月12日9:00至11月30日18:00。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補報。各職位報名情況將在次日上午10:00公布,供報考者參考。

  4.報名程序:

 、冱c擊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首頁“網上報名”后,選擇“寧夏2019年考試錄用選調生”,進入報名系統(tǒng)。

  ②用戶注冊。注冊時須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并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

 、凵蟼髡掌。注冊完成后,上傳經“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審核通過并自動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首頁“下載中心”下載,解壓后請務必先認真閱讀readme.doc文件。上傳的照片須為2018年10月1日以后拍攝的正面、免冠照片。

  ④填寫報名信息。認真閱讀《報考須知》,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完整、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后點擊“確認”按鈕進行提交。每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輬罂颊咭獙μ顖笮畔⒌恼鎸嵭浴蚀_性負責。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處理并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作為今后公務員錄用考察的重要參考。

 、薏樵冑Y格初審結果。報考者應在提交報名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最后一個報名日報名的報考者應在當天及時查詢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已通過資格初審,但需要重新改報的,可以報請資格初審單位同意并重置審核狀態(tài)后改報其他職位(必須在11月29日之前完成);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未在報名系統(tǒng)關閉前改報其他職位的,視為棄考。

  本次選調生招考不收取報考費。

 、呓Y果確認。資格初審通過且不再改報的,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筆試前一周內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或丟失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為1:3(職位招考名額與報考人數(shù)之比)。部分專業(yè)性強、生源少的職位可以適當降低筆試開考比例。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招考名額或取消招考計劃。招考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申請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 擬定于2019年1月在銀川市進行,采取閉卷方式,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結束后,根據(jù)考試情況劃定合格線,按各職位計劃招錄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分別劃線排序確定擬參加面試人員,如筆試成績相同,則具備報考條件第7條條件的人員,優(yōu)先進入面試。部分專業(yè)性強、生源少的職位可以適當降低面試開考比例。因放棄面試資格出現(xiàn)的空缺名額,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相應職位要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一旦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2.面試前集中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準考證、學生證、本人身份證等證件;②經院(系)黨組織和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yè)指導中心)審核蓋章的《2019年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選調生招錄報名登記表》;③在校期間成績單;④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⑤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學生干部、院(系)及以上“三好學生”稱號、參軍入伍證明(其中之一);⑥能如期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證明。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資格復審結束后原件退還本人。

  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經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yè)指導中心)推薦的,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中出現(xiàn)名額空缺的,在各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后,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

  (五)面試

  1.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公布以后,如出現(xiàn)空缺,不再遞補。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

  3.面試結束后,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分職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4.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具備報考條件第7條條件的人員優(yōu)先確定為考察對象,其余情況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員;如筆試成績相同,則按申論(寫作)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六)考察

  1.考察的內容和標準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寧組發(fā)〔2015〕44號)執(zhí)行,重點了解考生在校期間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學習成績和遵紀守法等情況。

  2.考察時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復印件,或者本院校出具的能夠如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等的證明材料。

  3.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xiàn)名額空缺的,依次遞補。

  4.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招錄是否錄用的依據(jù)。

  (七)體檢

  1.考察合格人員按照規(guī)定進行體檢。體檢人員名單公布以后,如出現(xiàn)空缺,不再遞補。

  2.體檢在指定醫(yī)療機構進行,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考生要認真完成規(guī)定體檢項目,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按要求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弄虛作假或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疾病的,取消錄用資格。

  4.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按有關規(guī)定提出復檢。復檢在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最終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出現(xiàn)空缺的,不再遞補。

  6.體檢費用(含復檢的費用)由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承擔。

  (八)公示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錄資格條件或存在影響錄用問題的,取消錄用資格,不再遞補。

  (九)錄用

  公示無異議的,正式錄用為選調生,為公務員身份,試用期一年。

  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核清楚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如擬錄用人員未能如期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自動解除錄用關系。

  考察、體檢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作為今后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十)手續(xù)辦理

  新錄用選調生正式到崗報到后,辦理相關手續(xù)。

  考生被正式錄用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自接到錄用通知20個工作日內),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作為今后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四、招錄政策

  (一)新錄用選調生身份為公務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定級;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按照管理權限,新錄用選調生須與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簽訂在寧最低服務5年的協(xié)議,不簽訂協(xié)議者將取消錄用。

  (三)市、縣(區(qū))直機關錄用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錄用后人事關系保留在錄用單位,須安排到村任職2年,期間不得借調或交流到上級機關;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錄用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須安排到村任職2年,期間不得借調或交流到上級機關。選調生在村任職期間,履行大學生村官有關職責,按照大學生村官管理。

  (四)博士(含博士后)、碩士選調生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工作滿兩年(含試用期)后,德才表現(xiàn)突出、工作需要的,在市、縣(區(qū))干部職數(shù)范圍內可依據(j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guī)定,破格提拔使用,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可安排副縣(處)級職務,碩士研究生可安排正科級職務。

  (五)對博士(含博士后)、碩士選調生分別給予7萬元和3萬元一次性安家費,對直接錄用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并工作滿3年的博士(含博士后)、碩士選調生,再給予3萬元基層工作補貼。

  (六)對工作鍛煉期(含試用期)滿后留在縣(區(qū))繼續(xù)工作的選調生,納入當?shù)睾髠涓刹抗芾恚⑾硎墚數(shù)厝瞬乓M中適用的優(yōu)惠政策。

  (七)區(qū)直機關、市、縣(區(qū))根據(jù)需要,適時確定一定數(shù)量領導職位面向表現(xiàn)突出的選調生進行競爭性選拔。

  (八)選調生檔案由接收單位所在地市、縣(區(qū))黨委組織部統(tǒng)一管理,試用期間執(zhí)行相應工資標準。

  五、注意事項

  (一)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www.nxpta.gov.cn)為本次招錄的指定工作網站,有關事項均在該網站發(fā)布。

  (二)本公告由寧夏區(qū)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凡涉及本次招錄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均由寧夏區(qū)黨委組織部研究決定。

  (三)公示、錄用、試用期過程中放棄資格的,將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作為今后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四)本次招錄中,如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相關規(guī)定處理。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招錄期間請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政策咨詢電話:0951-6669312

  技術咨詢電話:0951-5099130 5099131 5099163

  監(jiān)督電話:0951-12380

  電子郵箱:gwyglc9312@163.com

  附件:1. 2019年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統(tǒng)一招錄選調生報名登記表

  2. 2019年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統(tǒng)一招錄選調生職位表

  3. 201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yè)指導目錄

  中共寧夏區(qū)委組織部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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