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人事考試網發(fā)布的《2016年四川選調生考試公告》得知,2016年四川選調生考試報考條件如下。
選調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忠于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品學兼優(yōu),綜合素質好,有志于扎根基層、服務人民、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才智,有較強的專業(yè)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服從組織安排;
(三)能按期畢業(yè)并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四)應屆畢業(yè)生須具備下述兩個條件之一:
1. 2015年12月25日前已加入中國共產黨(含預備黨員);
2.截止2016年1月31日,大學期間擔任班長及以上學生干部一學年以上[含班級(團支部、黨支部)班長(書記),校、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中層副職及以上,校、院系協(xié)會(社團)副職及以上];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工作表現好、無不良反映;2015年12月25日前已加入中國共產黨(含預備黨員),未曾享受優(yōu)惠政策錄用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18周歲以上,應屆大學本科畢業(yè)生25周歲以下(即1989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30周歲以下(即198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歲以下(即1982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胺⻊栈鶎禹椖咳藛T”考生相應放寬3周歲。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現役軍人,受過處分的人員,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定向、委托培養(yǎng)或在職攻讀學歷學位的人員,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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