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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發(fā)布的《2017下半年四川達州市人民警察考試公告》得知:2017下半年四川達州人民警察考試時間如下:
筆試和心理素質測試
1.筆試科目:
綜合管理類職位、警務技術類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7年9月23日至24日(星期六、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tǒng)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在執(zhí)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zhàn)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2)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畢業(yè)生,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報考我市人民警察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我市人民警察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抗震救災表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考生筆試成績折合后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待報名成功后,于2017年9月25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送交達州市公安局政治部(達州市西外市政綜合樓旁公安局大樓809辦公室)和達州市森林公安局(達州市達川區(qū)西環(huán)路1075號)初審。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心理素質測試:所有考生均進行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采取筆試方式,測試結果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心理素質測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5. 成績查詢:筆試和心理素質測試結果于2017年1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考生,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二日內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遞交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11月中旬在該網(wǎng)站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7年11月下旬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管理類職位、警務技術類職位: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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