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點符號是書面語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在政法干警申論的考試中,標點符號的正確使用與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著作者的文字表達能力。同樣,標點符號的正確運用,在政法干警考試申論寫作中的也是一項重要內容。下面就跟著考試吧政法干警考試網(wǎng)一起來學習申論寫作中標點符號的具體運用,并將學到的方法運用到平日的復習當中。
一、標點符號需要獨立占格
這是標點符號最基本的格式,很多考生習慣于將標點符號點在字的右下角,平時不是很顯眼。但是,考試是有格子的,而標點符號的格式在評分標準中有明確的要求,所以必須習慣于將標點符號也當成文字的一個獨立部分。單獨占格的標點符號一般有以下幾種:逗號、分號、冒號、問號、嘆號、句號、頓號等。需要占雙格的標點符號一般有如下幾種:破折號、省略號、引號、書名號、括號等。對于雙格標點符號,一定要注意即使是多個格子也依然要將其寫成一個整體。但如果遇到以下幾種特殊情況,則需要做特殊處理。
二、標點符號的特殊格式
1、除了《 “ --這三種情況,其他的標點符號包括 》 ” ()一律不能頂格寫,如果在末格寫完文字需要除以上三種情況之外的標點符號,就在字的右下角標出;破折號和省略號需要占雙格,但如果出現(xiàn)在最后一個,就只需要占一格即可,不能將其分成兩個部分。
2、《 “ 這兩種情況不能在末格出現(xiàn),如果出現(xiàn)在末格,或者與文字擠在一格,或者移到下一行出現(xiàn)。
不僅僅是對于標點符號需要正確運用,對于數(shù)字的書寫來說,考生也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對于一個兩位及以上的獨立數(shù)字來說,兩位數(shù)字占一個格子,例如2011,就是”20“一格,”11“一格;奇數(shù)位數(shù)的數(shù)字,同樣適用,最后空一個字符即可,如10000,最后一個出現(xiàn)一個”0“,后面空著,以此類推。但不管是哪種情況,如果此數(shù)字是作為一個整體出現(xiàn)的,那就必須保持其形式上的完整性,靠近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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