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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背景*
針對長期以來,馳名商標概念被嚴重“異化”,著名商標、知名商標被當成一種榮譽,由地方政府評選認定的錯誤做法,國家工商總局日前正式“叫!。工商總局已要求,規(guī)范馳名商標、暫停著名和知名商標認定?偩志珠L張茅明確指出:有的地方政府受習慣性思維的影響,仍將馳名商標作為榮譽、信譽來宣傳,甚至下達任務定指標,這實際上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與馳名商標保護制度的宗旨相違背。
|標準表述*
[品牌評定的意義與弊端]
“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免檢產品”等,政府評選的各種“商標”客觀來講,其中不乏良好的用意:一方面鼓勵企業(yè)爭先創(chuàng)優(yōu),樹立品牌意識;另一方面引導消費,營造良好的市場環(huán)境。尤其是在市場經濟起步階段,這種評定或許有其必要性,也發(fā)揮過積極作用,可以算作一種有益的嘗試。
然而隨著市場經濟發(fā)展,官方的品牌評定越來越顯出弊端:其一,評定的公平公正難以保證,可能導致弄虛作假甚至權力尋租;其二,靜態(tài)的評定無法跟上動態(tài)的產品品質;其三,這種評定相當于政府為企業(yè)“站臺”,一旦相關品牌出現問題,會折損政府部門公信力;其四,這種評定讓相關品牌獲得巨大競爭優(yōu)勢,對其他品牌則構成了某種不公。
[叫停的必要性]
“叫!钡胤秸u選認定著名商標、知名商標,是一種必要的糾偏。著名商標、知名商標本來就應該由市場說了算。各類品牌在市場中沉沉浮浮,經得起大浪淘沙、通得過市場考驗的品牌,才可能成為名牌,成為著名商標、知名商標。這些商標也應該由消費者說了算,消費者長期對某些品牌的產品質量、品牌信譽比較放心,甚至完全滿意,那么,他們就有從那些品牌中評選認定著名商標、知名商標的權利。
行政力量退出,有利于促進市場競爭、維護市場公平,讓商品通過競爭贏得市場、優(yōu)勝劣汰,進而倒逼企業(yè)提高產品質量,打造出更多的、真正被市場和消費者認可的馳名、著名、知名商標。
[參考對策]
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了進一步充分發(fā)揮市場作用的改革思路,凡是市場能夠自行調節(jié)的,政府就要退出。一種商標是否馳名,一種產品的質量是否可靠,應該由市場說了算。消費者心中有一桿秤,市場和消費者的評價才是終極評價。國外沒有類似的官方評定,但并不妨礙索尼、可口可樂成為享譽世界的品牌。
備注:以上材料來源于網絡
原標題:市場才是商標價值的裁判者 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浦江潮
原標題:叫停政府認定著名商標是必要糾偏 來源: 北京青年報 作者: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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