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首先是黨的干部,決不是“紅頂商人”,黨的觀念不能淡漠,黨紀國法的弦不能松,精神的防線一定要堅守
日前,中央第一輪專項巡視公布中石油等9家單位的情況,引發(fā)輿論對央企反腐的高度關注。從公布的情況來看,盡管問題表現(xiàn)形式不同,但“個人化”可以說是央企腐敗的共同特點。一方面是國有資產(chǎn)的“個人化”,無論是吃里扒外、充當掮客,還是形成家族式利益共同體,結果都是蠶食、圍獵國有資產(chǎn);另一方面是用人權力的“個人化”,從任人唯親、帶病提拔,到近親繁殖、搞“小圈子”,深層癥結都是公權私用。可以說,“個人化”程度越深,央企腐敗就越是嚴重。
“不能在一片改革聲浪中把國有資產(chǎn)變成牟取暴利的機會”,習近平總書記的告誡,指明了央企反腐與改革的重點。在中央反腐敗部署中,今年是央企反腐重點年,將實現(xiàn)對央企的巡視全覆蓋。此輪巡視以來,26家央企中已有近20名高管接受調(diào)查,鏗鏘有力的行動,表明了向腐敗說“不”的堅強決心。
國有資產(chǎn)是全國人民的共同財富,一旦異化為個人私產(chǎn),其危害不言自明。一汽集團原董事長徐建一的小舅子輕松獲得“很多最賺錢的線路”,多少民營企業(yè)在暗自慨嘆不公平的競爭環(huán)境;華潤原董事長宋林一頓飯吃掉數(shù)十萬,多少人由此產(chǎn)生了強烈的“相對剝奪感”。一些央企本就享有政策性優(yōu)勢,如果放任公共資源“個人化”,必然進一步扭曲市場環(huán)境、損害社會公平。可以說,央企腐敗不除,市場難有活力,社會難言公平。
央企是資本、資金、資產(chǎn)的聚集地 ,規(guī)模富可敵國,分支機構眾多,稍一染指就能獲得巨額利益,監(jiān)督難度卻非常大。資源與權力的雙重集中,讓一些央企高管如同脫韁野馬,在欲望的原野上縱意所如。而在實踐中,一些央企黨委特別是黨委書記,往往只重業(yè)務不抓黨風、只看發(fā)展指標不抓懲治腐敗,導致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難以落實到位,國有資產(chǎn)的流失在所難免。
在中央巡視組公布的情況中,“紀律意識和規(guī)矩意識淡薄”被反復提及,這也說明,制度漏洞固然難辭其咎,思想滑坡也是重要因素。一些央企高管認為央企是財政重要來源,自己待遇高一些,吃喝多一些,坐駕好一些,沒有關系,于是心安理得地蠶食國有資產(chǎn);更有甚者,把國有資產(chǎn)當做免費午餐送出去,“一個電話一個眼神一次艷遇就奉上了”。央企高管首先是黨的干部,絕不是“紅頂商人”,黨的觀念不能淡漠,黨紀國法的弦不能松,精神的防線一定要堅守。
巡視利劍氣貫長虹,治本之策還是做好“破”“立”兩篇文章,正如中央強調(diào)的,國企反腐必須與全面深化國企改革“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反腐是為國企改革掃除路障,改革則是為央企反腐正本清源。前不久,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yè)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正是這一治理思路的體現(xiàn)。如何在央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如何完善現(xiàn)代企業(yè)治理制度?如何建立適應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要求和市場競爭需要的選人用人機制?這既是反腐的命題,更是改革的課題,只有反腐與改革雙管齊下,才能徹底防止國有資產(chǎn)的“個人化”,為央企做大做強夯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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