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教育部門公布了對河南高考替考事件的處理結果,其中對所有在校大學生“槍手”予以開除學籍的處分,這對他們及其家庭無異于晴天霹靂,因為這些大學生“槍手”大部分來自農村貧困家庭。大學生“槍手”的命運突變,實在令人扼腕嘆息,他們自身多年以來的艱辛努力在這一刻全部付之流水。
可以說,高考是我們國家和社會的良心,是當今社會公認最公平公正的國家制度。教育部門依法依紀重拳治理高考替考是眾望所歸,讓人點贊。憤慨之余,我們也要看到,懲戒不是目的,而是為了挽救,我們或許不應簡單地把這些犯了錯誤的年輕人推向社會,而應該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使他們經此磨難后盡快回歸到人生的正常軌跡。
《瞭望》新聞周刊曾經做過一個民意調查,95%以上的被訪者對社會誠信狀況總體評價較低,接近半數(shù)的被訪者認為社會誠信“差”或“很差”。受社會大環(huán)境影響,青年學生對誠信的認識和堅守參差不齊,以至于近年媒體屢屢爆出某些地區(qū)在高考、研究生考試、公務員考試、職業(yè)資格考試等國家各類考試中出現(xiàn)集體作弊、試題泄露、資格造假、冒名替考等問題。大學生甘愿充當“槍手”,確屬自甘墮落、咎由自取。但要承認,他們有此動機和行為,與當下社會失信失德現(xiàn)象突出、違法違規(guī)成本過低、誠信體系不健全等密切相關。
近年來,有關部門一直在采取各種舉措,試圖改變這種社會不良局面。清華大學的一項研究表明,2012年全國征信系統(tǒng)拉動了我國約0.33個百分點的GDP增長,有良好信用記錄的小微企業(yè)的貸款批準率,比沒有信用記錄的小微企業(yè)高出近一倍。近幾年來,國家對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視程度也日益提高,今年初國務院常務會已經審議通過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綱要,并先后發(fā)布了征信業(yè)管理條例和征信機構管理辦法。近日,中央文明委又提出了《關于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的意見》。我們相信,事情正在加速好轉。
教育的任務不僅是傳遞正能量,還要去糾正負能量。懲戒不是目的,而是“治病救人”。每個人都有年輕的時候,每個人也都有犯錯的時候,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對這些受到嚴厲懲處的大學生“槍手”,除了他們自身及家長需要深刻反思、承擔責任之外,全社會尤其是他們原就讀的大學應該從積極挽救的角度出發(fā),做一些對他們有益的事情,給予他們重獲新生的機會和希望,避免這些青年人就此沉淪、一蹶不振,陷于絕望。
從長遠來看,有關部門要抓緊建立和完善社會誠信體系,加強正面教育和宣傳引導,使每個人都深刻認識到失信的巨大危害,從而在思想和行動上不愿、不敢、不能做出違背社會誠信的事情。這才是教育的真正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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