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治村”的現(xiàn)象,在目前是十分盛行的,其中的原因,當然少不了基層腐敗,所謂惡人能保證“政令暢通”,能保證“基層穩(wěn)定”,能保證“利益共享”,使得那些“土皇帝”為所欲為,用老百姓的血淚染紅自己的頂戴花翎,使得農(nóng)民上訪成為泡影,營造一方虛假的安寧,使得權錢交易、權權交易、錢錢交易輕松得逞……其實,更深層次的原因還在于人民群眾知識嚴重缺乏,素質不高,民主程度有限,法律普及不到位等。
在農(nóng)業(yè)稅改革之前,農(nóng)民上訪鬧事者屢見不鮮,其中也有很多村莊進行了改革,推翻了原來的人馬,重組村委會。但是在此過程中,嚴重暴露了農(nóng)民的狹隘性。在有些農(nóng)村,家族意識還是極為嚴重的,其勢力和權利的分配是相互勾聯(lián)的,小家小姓是難以獲得支持的,而大家大姓卻往往由一些潑皮無賴領頭,用拳頭而不是用頭腦來稱霸,誰敢不服,群歐或者單挑來解決。在這種情況下,雖然表面上依然是搞投票,搞民主,其實并不是真民主。對于這種情況,鄉(xiāng)鎮(zhèn)一般不會干涉的,一方面十分棘手,弄不好同樣被打個頭破血流,另一方面他們正好需要利用這些惡人來達到他們的目的。
除了拳頭以外,農(nóng)民對于選票缺乏認真的態(tài)度和正確的認識。這種現(xiàn)象與一直以來農(nóng)民知識水平有限,民主程度底,不會選,或者由于基層政府的原因選了白選等造成的。他們對于選票,一般信手而就,或者是讓怎么選就怎么選,或者是誰對他們有點小恩小惠就選誰,其中本家或則本族往往成為選擇對象,意思極為狹隘,恰恰可以被利用。
當然,也有民主力度稍好的,正式選出了自己的村委會,但是由于法律意思薄弱,經(jīng)不起惡人的糾纏和打擊,而且這樣的村委會也往往因為站在農(nóng)民一方與鄉(xiāng)鎮(zhèn)政府對立,而得不到必要的支持,最終下臺,被取而代之。而農(nóng)民之間,往往是自保其身,信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畏官畏盜,膽小怕事,這也給惡人以可乘之機。
就這樣,“惡人治村”上面有保障,如暖陽煦風,下面有土壤,根深蒂固,怎會不枝繁葉茂,大興其道呢?恰好是目前貧富分化嚴重,而且窮人連上學也快上不起了,如此一來,就沒有“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那么一說了,那些作威作福者就永遠當老爺,那些貧窮的人就甘心地做牛做馬吧!皭喝酥未濉币簿透星巴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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