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公務員考試公告于3月29日公布,與去年的公務員招錄啟動時間基本一致。今年青海面向全省公開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職位公務員共1191名,與去年相比增加了36人。青海公務員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資格初審、網(wǎng)上繳費和網(wǎng)上下載打印準考證。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1日9∶00至4月9日24∶00(節(jié)假日除外),繳費時間為2016年4月1日9∶00至4月11日24∶00,報名調劑時間為2016年4月12日9∶00-16∶00,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筆試時間為4月23日,參加多省公務員考試。下面中公教育專家就本次考試公告中與考生息息相關的重要信息進行解讀,供考生報考參考:
面試后增加調劑補錄環(huán)節(jié),面向有面試成績的考生。
從今年的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告來看,今年最大的變化就是增加了補錄環(huán)節(jié)。即面試工作結束后,對未完成基層招錄計劃的職位,招錄單位有補錄需求的,可進行調劑補錄。
調劑補錄的方法:一是公布調劑補錄職位計劃。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和省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站向社會公布調劑補錄職位計劃。二是報名。調劑補錄報名的對象為:本批次進入面試并具有面試成績,但未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的人員。
考試吧公務員考試網(wǎng)分析,今年青海在面試后增加的這一補錄調劑環(huán)節(jié)不僅為還有缺口的公務員部門增加了招錄人員的機會,也為進入面試而沒有進入體檢考察的考生更多的入仕機會。希望考生在面試之后注意此環(huán)節(jié),把握住機會。
加分政策多多,但考生未及時現(xiàn)場確認則不予加分。
青海省針對不同人群加分政策很多,如下:
1.報考市州及以下職位公務員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2.對父母有一方現(xiàn)在省內六州工作(或現(xiàn)戶籍在六州)滿3年的漢族考生,報考自治州及以下職位的,筆試總成績中按以下規(guī)定加分:滿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滿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滿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滿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符合以上優(yōu)惠政策的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報名結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漢族考生,于2016年4月13日至4月22日,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證明到報考職位所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現(xiàn)場確認加分,中公教育專家提醒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要求進行現(xiàn)場確認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員,將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公示,考生要及時查詢。
考試科目為行測申論,申論答題要求要看清楚。
(四)筆試科目《申論》答題要求
青海省公務員考試考試科目為行測申論,在申論考試方面,要求比較細致,中公教育專家建議考生要看清楚:報考省直、西寧市、海東市職位藏(蒙)漢雙語職位除外)的考生,《申論》答題時,必須使用現(xiàn)代漢語答題,否則不計分;報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職位的考生,《申論》答題時,可選擇本自治州自治主體民族語言文字答題。報考具有藏(蒙)語文字寫作能力職位的考生,《申論》第二問必須用職位要求的民族語言文字答題,否則按未達到職位資格條件要求處理,取消本次考試錄用資格。
筆試科目和權重:申論(占筆試總成績5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筆試總成績50%)。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7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30%。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及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shù)。
人民警察職位要進行體能測評,報考雙語職位考生要進行口語能力測試。
面試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測評工作由省司法廳、省監(jiān)獄管理局組織。
報考藏(蒙)漢雙語職位的考生,須進行藏(蒙)語口語能力測試,測試工作由各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省直招錄單位組織。體能測評或藏(蒙)語口語能力測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空缺的面試名額,按所在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除以上重要信息之外,考試吧公務員考試網(wǎng)還提醒考生要注意,新錄用到市州的公務員,服務年限滿3年后,方可交流到上級機關;新錄用到縣、鄉(xiāng)(鎮(zhèn))的公務員,服務年限滿5年后,方可交流到上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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