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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學模擬沖刺練習(十二)

來源:考試吧 2016-09-18 10:21:57 要考試,上考試吧! 公務員萬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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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政法干警(民法學)模擬沖刺練習(十二)

  簡答題

  1. 簡述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與特征。

  2. 簡述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概念與特征。

  3. 簡述普通合伙企業(yè)的概念與設立條件。

  4. 簡述訴訟時效的中止與訴訟時效的中斷的區(qū)別。

  答案及解析:

  簡答題

  1. [解析]民事法律關系,是指根據(jù)民事法律規(guī)范確立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是由民事法律規(guī)范調整而形成的社會關系。

  民事法律關系的特征:

  (1)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一般是自愿設立的。由于民法調整的社會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chǎn)關系和人身關系,按民法規(guī)范確立的法律關系也就只能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同時,民事法律關系不僅符合國家的意志,更體現(xiàn)著當事人的意志,一般是由當事人依自己的意思自愿設立的。只要當事人依其意思實施的行為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所設立的法律關系就受法律保護。

  (2)以民事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法律關系。民法調整社會關系是通過賦予民事主體權利和設定其義務來進行的,因此,民事法律關系也就是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民事法律關系一經(jīng)確立,當事人一方即享有民事權利,而另一方便負有相應的民事義務。

  (3)保障措施具有補償性和財產(chǎn)性。民法調整對象的平等性和財產(chǎn)性也表現(xiàn)在民事法律關系的保障手段上,即民事責任以財產(chǎn)補償為主要內容,懲罰性和非財產(chǎn)性責任不是主要的民事責任形式。

  2. [解析]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它是自然人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依據(jù),也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體資格的標志。

  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特征:

  (1)統(tǒng)一性。民事權利能力是一種資格,不僅指享有民事權利的資格,同時也包含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因此民事權利能力是二者的統(tǒng)一體。

  (2)平等性。由于民事權利能力是自然人從事民事活動的前提條件,而從事民事活動又是自然人生存發(fā)展的基本前提,所以,民事權利能力就是自然人的生存資格。我國《民法通則》第10條明確規(guī)定:“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泵袷聶嗬皇苊褡濉⒎N族、性別、年齡、家庭出身、宗教信仰、職業(yè)、職務、教育程度、財產(chǎn)狀況、精神健康狀況等差異而有所不同。

  (3)廣泛性。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內容,就是指自然人可以享有的各種民事權利的范圍,如人身權、財產(chǎn)權的范圍。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包括了自然人生存和發(fā)展的廣泛的人身權、財產(chǎn)權的內容,因此,自然人可以自主決定自己的事務,自由從事各種民事行為,最充分地實現(xiàn)自己的利益。

  (4)不可轉讓性和不可拋棄性。由于民事權利能力是自然人從事民事活動的前提條件,民事權利能力就是自然人的生存資格,是自然人生存和發(fā)展的必要條件,轉讓民事權利能力,無異于拋棄自己的生命權。當事人自愿轉讓、拋棄的,法律不承認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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