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關于體檢和考察
53、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面試結束后,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54、體檢和考察由誰負責?
省直機關的體檢和考察,由招錄機關負責。市縣機關的體檢和考察,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負責。
55、體檢依據(jù)什么標準進行?
體檢項目和標準嚴格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56、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省直機關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市縣機關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當?shù)厥锌h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
57、女性報考者因懷孕不能參加體檢的怎么辦?
女性報考者因懷孕不能參加體檢的,招錄機關應暫不進行體檢,并暫緩辦理錄用。待其孕期結束可以參加體檢時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體檢合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公示、備案等。
58、考察對象有哪些情形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根據(jù)國家公務員局的有關規(guī)定,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考察對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未達到公務員基本素質(zhì)標準,有公務員職業(yè)應當禁止的行為的,具體包括: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jīng)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具體包括: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近三年內(nèi)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后不滿三年的;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隱瞞個人重要信息,欺騙或誤導組織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
十四、其他事項
59、招錄工作中各環(huán)節(jié)是如何進行遞補的?
(1)面試人員遞補:筆試成績公告后、資格復審期間有入圍面試人選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按報考該職位筆試成績排名順序,根據(jù)規(guī)定的比例,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選中依次足額進行遞補。資格復審結束后,不再進行遞補。
(2)體檢人員遞補:體檢過程中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按報考該職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根據(jù)1∶1比例,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選中依次足額進行遞補。
(3)考察人員遞補:體檢結束后,考察過程中考察人選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愿放棄考察資格的,按報考該職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根據(jù)1∶1比例,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選中依次足額進行遞補?疾旃ぷ鹘Y束后不再進行遞補。
60、報考人員違紀違規(guī)處理有何規(guī)定?
公務員錄用考試過程中,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和不誠信行為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其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61、擬錄用人選在考察時應當向招錄機關提交哪些材料?
1、《海南省考錄公務員(選聘大學生村官)報名表》、準考證復印件各1份;
2、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3、職位有學歷學位要求的,提供學歷學位復印件各1份;要求工作經(jīng)歷的,系在編在崗的國有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提供聘用審批表復印件1份;系其他報考人員的,須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或從社保機構打印的社會養(yǎng)老保險繳納記錄復印件1份;
4、少數(shù)民族職位的,提供戶口所在地民宗委出具的少數(shù)民族證明材料;
5、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復印件1份(報考公安等職位的,還應當提供家庭成員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復印件1份);
6、已結婚的需鄉(xiāng)鎮(zhèn)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復印件1份。
62、本次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招考有關情況通過哪些網(wǎng)站查詢?
本次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招考有關情況請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hi.lss.gov.cn)或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202.100.251.118)或海南黨建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hainandj.com)查詢。
報考海南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職位的人員請登錄“天涯法律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hilaw.cn)、“天涯正義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hi.jcy.gov.cn)查詢。
63、本次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招考有技術咨詢電話嗎?
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如遇到問題,可拔打0898-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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