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行為。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以盜竊罪論處。在這三個犯罪中,盜竊罪的暴力程度是最輕的,其典型特征就是“對物平和,對人沒危險”。
關于盜竊罪有幾個誤區(qū)大家需要注意。第一,盜竊罪是否必須是秘密竊取。答案是否定的,比如在公交車上扒竊,是在公共場所進行的,是公然竊取。第二,盜竊罪是否要求犯罪嫌疑人認為自己的行為沒有被發(fā)現(xiàn)。答案是否定的,比如在公交車上扒竊,即使周圍的人看到犯罪分子在盜竊,犯罪分子也知道其他人有人看見他在盜竊,但是依然進行盜竊行為,仍然構成盜竊罪。第三,盜竊罪是否要求被害人不知道盜竊行為正在行進,答案也是否定的。比如夜間犯罪分子入室盜竊,誤認為女主人睡著了,但是實際上女主人沒有睡著。女主人明知道小偷在屋子里翻東西,但是考慮到起床制止小偷有可能會被小偷殺害就裝睡覺,結果小偷偷完東西后逃跑,對該小偷仍然定盜竊罪。
搶奪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搶劫罪定罪處罰。搶奪罪的暴力程度比盜竊罪要高一些,其典型的特征就是“對物暴力,對人有危險”。這也是和盜竊罪的明顯區(qū)別。比如我們平時常見的飛車搶奪女士背包的案件,在該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是沖著人去的,而是沖著包去的。但是在搶奪背包的過程中,容易把人也帶到,對人是有危險的,所以定搶奪罪。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搶劫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了人身利益,又侵犯了財產(chǎn)利益。轉化型搶劫罪:《刑法》第269條規(guī)定,犯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搶劫罪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搶劫罪是這三個罪當中暴力程度最高的,其典型特征就是“對人暴力,壓制被害人反抗”。所以搶劫罪和搶奪罪的主要區(qū)別在于暴力的手段是否足以壓制被害人反抗。比如犯罪分子用槍指著被害人的頭部,讓他把兜里的前交出來,這種暴力程度足以壓制被害人反抗,所以定搶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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