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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法常識 現場勘驗、檢查的步驟
現場勘驗、檢查按照以下工作步驟進行:
(一)巡視現場,劃定勘驗、檢查范圍;
(二)按照“先靜后動,先下后上,先重點后一般,先固定后提取”的原則,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勘驗、檢查流程;
(三)初步勘驗、檢查現場,固定和記錄現場原始狀況;
(四)詳細勘驗、檢查現場,發(fā)現、固定、記錄和提取痕跡、物證;
(五)記錄現場勘驗、檢查情況。
執(zhí)法常識 解剖尸體的具體要求
1.解剖尸體應當在尸體解剖室進行。確因情況緊急,或者受條件限制,需要在現場附近解剖的,應當采取隔離、遮擋措施。
2.檢驗、解剖尸體時,應當捺印尸體指紋和掌紋。必要時,提取血液、尿液、胃內容和有關組織、器官等。尸體指紋和掌紋因客觀條件無法捺印時需在相關記錄中注明。
3.檢驗、解剖尸體時,應當照相、錄像。對尸體損傷痕跡和有關附著物等應當進行細目照相、錄像。對無名尸體的面貌,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著、攜帶物品和包裹尸體物品等,應當進行詳細檢查和記錄,拍攝辨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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