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和中央組織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考試錄用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04〕50號)、《印發(fā)〈關于招錄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的意見〉的通知》(組通字〔2015〕46號)精神,現(xiàn)就2018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9年高校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人員。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8年11月21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鶎庸ぷ鹘洑v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qū))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至2018年11月21日(報名第一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間出生),2019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7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30周歲之間(1987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間出生),2019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8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35周歲之間(1982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所需“學歷”層次對應的專業(yè)。
7.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019年高校畢業(yè)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有關證書原件。超過規(guī)定時間未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得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司法考試成績單不視為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已通過各類定向考試被錄用為公務員的,不得再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的職位。
二、用人單位及名額
2018年全省法院系統(tǒng)計劃招錄工作人員827名;全省檢察院系統(tǒng)計劃招錄工作人員174名。用人單位及名額詳見職位表。
三、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為5:1,需取得相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方能報考的職位和法醫(yī)、刑事科學技術、司法行政人員(檔案管理)職位,不受筆試開考比例限制。
艱苦邊遠地區(qū)(名單附后)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位,開考比例可放寬為3:1。西昌鐵路運輸法院、檢察院職位,開考比例可放寬為3:1?煞艑掗_考比例的職位中,需取得相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方能報考的職位和司法行政人員(會計)、法醫(yī)、刑事科學技術、藏漢翻譯、彝漢翻譯、司法行政人員(檔案管理)職位,不受筆試開考比例限制。
四、報考程序
(一)網絡報名。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21日-27日8: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及有關說明,了解招考職位的具體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并按網上提示上傳JPG格式、20K左右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報考者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資格初審。報考省法院及各鐵路法院職位的,資格初審工作由省法院負責;報考省檢察院及各鐵路檢察院職位的,資格初審工作由省檢察院負責;報考市(州)、縣(市、區(qū))法院、檢察院職位的,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市(州)組織部、法院、檢察院負責。資格初審時間為2018年11月21日-28日8:00,報考者應在此期間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應按網絡提示打印《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者,可于報名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忌鷮β毼灰蟮馁Y格條件等有疑問的,可向用人單位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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