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5年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大學生村官選聘簡章》規(guī)定(以下簡稱《簡章》),筆試結束后,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
現(xiàn)將2015年寧夏大學生村官選聘筆試成績予以公布,考生可登錄以下網(wǎng)站查詢。
寧夏新聞網(wǎng)(http://www.nxnews.net)
寧夏黨建網(wǎng)(http://www.nxdjw.gov.cn)
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http://www.nxpta.gov.cn)
二、資格復審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根據(jù)《簡章》規(guī)定,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擬選聘人數(shù)與資格復審人數(shù)1:5的比例依次確定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根據(jù)復審情況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7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銀川景安莊會議中心5樓會議室(銀川市興慶區(qū)上海東路9號)。
(三)資格復審人員需要提交的資料
1.戶口簿、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并提交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的本人學歷查詢結果。
2.報名登記表2份(本人網(wǎng)上下載,正反面打印)。
3.中共黨員需提供黨組織關系所在地基層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并由所在地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審核蓋章;組織關系在高校的,由所在高校院系黨委出具黨員證明材料。獲得高校院系以上單位表彰的優(yōu)秀團干部、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畢業(yè)生、“三好”學生,需持證書原件及評選表彰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與網(wǎng)上報名填寫一致。與選聘資格相關的材料必須齊全,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未能參加資格復審、未能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依次補錄。審核完畢后,原件直接退回本人。各類復印件、傳真件、證明材料一律留存。
咨詢電話:(0951)6669321 6669322
自治區(qū)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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