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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銀行業(yè)初級資格考試《個人理財》第七章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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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個人理財業(yè)務相關法律法規(guī)

  考點7.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71-175)★

  1.民事法律行為:公民或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的合法行為。

  2.民事法律關系主體:

 、俟(自然人)

 、诜ㄈ(成立條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③非法人組織

  3.個人理財業(yè)務的客戶應當是完全民事,以及限制民事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個人理財業(yè)務活動中的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包括商業(yè)銀行和客戶。

  4.民事代理制度

  代理的特征:①代理人須在代理權限內實施代理行為

 、诖砣隧氁员淮砣说拿x實施代理行為

 、鄞硇袨楸仨毷蔷哂蟹尚ЯΦ男袨

 、艽硇袨轫氈苯訉Ρ淮砣税l(fā)生效力

 、荽砣嗽诖砘顒又芯哂歇毩⒌姆傻匚

  代理的類別: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5.代理的終止:

 、儆邢铝星樾沃坏,委托代理終止:代理期間屆滿或代理實務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谟邢铝星樾沃坏,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終止: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民事行為能力;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取消指定;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jiān)護關系消滅。

  考點7.2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75-177)

  1.格式條款合同

  格式條款理解有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來理解;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格式條款提供方的解釋。

  2.無效合同的情形①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趷阂獯、損害國家、集團或第三方利益;

 、垡院戏康难谏w非法目的;

 、軗p害社會公共利益;

  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3.合同中免責條款無效:①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4.可撤銷合同:①因重大誤解訂立的;②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5.合同的履行:

 、偻瑫r履行抗辯權,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谙嚷男锌罐q權,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鄄话部罐q權,可以中止履行情形: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yè)信譽;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6.違約的承擔形式:①違約金責任;②賠償損失;③強制履行;④定金責任;⑤采取補救措施。

  考點7.3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yè)銀行法》(177-183)★

  1.商業(yè)銀行的組織形式: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所持股份對銀行承擔責任,銀行以全部資產對外承擔責任。

  商業(yè)銀行是吸收公眾存款、發(fā)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yè)務的企業(yè)法人;商業(yè)銀行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不具法人資格;總行對其各分支機構實行全行統(tǒng)一核算、統(tǒng)一調度資金、分級管理的財務制度;分支機構要開展個人理財業(yè)務需向所在地銀監(jiān)會派出機構報告;總行撥付給分支機構的營運資金總和,不得超過商業(yè)銀行總行資本金總額的60%。

  【設立商業(yè)銀行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

  2.商業(yè)銀行的經營原則:安全性【第一要旨】、流動性和效益性原則。

  3.商業(yè)銀行的主要業(yè)務

 、儇搨鶚I(yè)務:包括吸收公眾存款(最主要)、發(fā)放金融債券、從事同業(yè)拆借等。

 、谫Y產業(yè)務:發(fā)放貸款(最主要)、票據貼現與承兌、買賣外匯等。

 、壑虚g業(yè)務:辦理結算、代理發(fā)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買賣外匯、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保險、個人理財業(yè)務等。

  4.商業(yè)銀行不得從事證券和信托業(yè)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yè)投資,國家規(guī)定的除外。

  考點7.4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法》(183-185)

  銀行業(yè)監(jiān)管措施

 、僖筱y行金融機構報送報表、資料;

  ②現場檢查;

 、叟c銀行業(yè)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談話制度;

  ④責令銀行業(yè)金融機構依法披露信息(財務會計報告、風險管理狀況、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變動等);

  ⑤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理、處罰;

 、迣τ行庞梦C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實行接管或重組;

 、邔τ袊乐剡`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予以撤銷;

 、嗖樵儭⑸暾垉鼋Y有關機構及人員的賬戶。

  考點7.5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185-193)★

  1.證券機構主要有: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業(yè)協會;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

  【證券公司應當妥善保存客戶開戶資料、委托記錄、交易記錄和內部管理、業(yè)務有關的資料不得少于20 年】

  2.證券交易的相關規(guī)定:

  ①證券交易以現貨方式進行交易,不得融資或融券

 、趦饶恍畔ⅲ褐干婕肮镜慕洜I、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③內幕信息知情人:發(fā)行人的董事、監(jiān)事、高管人員;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jiān)事會成員及高管人員;發(fā)行人的控股公司及高管人員;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等

  3.禁止欺詐客戶行為。

 、龠`背客戶的委托為其買賣證券

 、诓辉谝(guī)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叟灿每蛻糍Y金

 、芪唇浛蛻粑校米詾榭蛻糍I賣證券,或假借客戶名義買賣證券

  ⑤誘使客戶買賣不必要的證券

 、尢峁、傳播虛假或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4.未經法定機關核準,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fā)行證券的,責令停止發(fā)行,退還所募集資金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處以非法所募集資金金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

  考點7.6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193-207)

  1.基金管理人:是負責基金的具體投資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機構;擔任基金管理人,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核準。

  2.基金托管人職責:

  ④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莅凑栈鸷贤募s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⑥辦理與基金托管業(yè)務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邔鹭攧諘媹蟾、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見;

  3.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收益權、運營風險承擔者)

  4.基金應當公開披露的信息

 、倩鹫心颊f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

  ②基金募集情況;

 、刍鸱蓊~上市交易公告書;

  ④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

 、藁鹭敭a的資產組合季度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⑩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yè)務的訴訟或仲裁。

  考點7.7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7-213)

  1.合同的訂立:

 、偻侗H斯室饣蛘咭蛑卮筮^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前款規(guī)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兩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谕侗H斯室獠宦男腥鐚嵏嬷x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③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鼙kU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2.保險合同的履行:

  保險合同的履行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和保險人的合同義務的履行;程序上包括索賠、理賠、代為求償。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①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最基本的義務】

 、谕侗H、被保險人應履行出險通知、預防危險、索賠舉證的義務

 、郾槐kU人應當履行危險增加通知、施救的義務 來源:233網校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做出核定,情形復雜的,三十日內做出核定。

  保險人核定后,對于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自做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對被保險人發(fā)出拒絕的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人壽保險的訴訟時效為五年。

  3.保險代理人:根據保險人委托,向保險人收取傭金,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yè)務的機構或者個人。

  保險經紀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并依法收取傭金的單位。

  保險代理人為保險人代為辦理保險業(yè)務,有超越代理權限行為,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并已訂立保險合同的,保險人應當承擔保險責任,但保險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權的保險代理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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