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頁:參考答案 |
二、多項選擇題
1
[答案] ABCD
[解析] 稅務行政處罰的法定原則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
(1)對公民和組織實施稅務行政處罰必須有法定依據(jù),無明文規(guī)定不得處罰
(2)稅務行政處罰必須由法定的國家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設定
(3)稅務行政處罰必須由法定的稅務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實施
(4)稅務行政處罰必須由稅務機關按照法定程序實施。
2
[答案] AC
[解析] 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一是案情簡單、事實清楚、違法后果比較輕微且有法定依據(jù)應當給予處罰的違法行為;二是給予的處罰較輕,僅適用于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和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的違法案件。
3
[答案] BCD
[解析] 選項A對省級地方稅務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國家稅務總局或省級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4
[答案] ABCD
[解析] 稅務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與稅務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基本一致,包括:
(一)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一是征收稅款、加收滯納金;二是扣繳義務人、受稅務機關委托的單位作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行為及代征行為。
(二)稅務機關作出的責令納稅人提交納稅保證金或者納稅擔保行為。
(三)稅務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行為:一是罰款;二是沒收違法所得;三是停止出口退稅權;四是收繳發(fā)票和暫停供應發(fā)票。
(四)稅務機關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出境行為。
(五)稅務機關作出的稅收保全措施:一是書面通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存款;二是扣押、查封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chǎn)。
(六)稅務機關作出的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一是書面通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扣繳稅款;二是拍賣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chǎn)抵繳稅款。
(七)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稅務機關頒發(fā)稅務登記證和發(fā)售發(fā)票,稅務機關拒絕頒發(fā)、發(fā)售或者不予答復的行為。
(八)稅務機關的復議行為:一是復議機關改變了原具體行政行為;二是期限屆滿,稅務機關不予答復。
5
[答案]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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