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南方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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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一、命題原則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審計》在命題時應當遵循“全面考核,重點突出,理論結合實務”的原則。
“全面考核”就是試題要達到一定的覆蓋面,題目基本覆蓋教材和考試大綱的所有內容,即使是非重點內容,也會考查少量的題目。
“重點突出”就是對教材中重點知識的考查,在考試中占大部分,特別是簡答題和綜合題主要來自重點知識。
在全面考核的基礎上,對審計的理論和實務進行重點考查。審計本身的理論性和實務性都較強,所以經常將審計理論和審計實務結合在一起命題。如,將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認定同審計目標、實質性程序有機地結合起來;再如,將審計重要性、審計意見和審計報告及相關的會計知識結合起來等等。因此,考生就要在掌握好審計理論的基礎上,將理論和實務融會貫通。
二、教材的基本框架
2009年審計教材共八編28章,充分體現(xiàn)了執(zhí)業(yè)準則和職業(yè)道德守則的內容。具體如下:
第一編 審計環(huán)境(第一章~第四章)
第二編 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會員職業(yè)道德守則(第五章~第六章)
第三編 審計基本原理(第七章~第十二章)
第四編 審計測試流程(第十三章~第十四章)
第五編 各類交易和賬戶余額的審計(第十五章~第二十章)
第六編 特殊項目的考慮(第二十一章~第二十四章)
第七編 完成審計工作與出具審計報告(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
第八編 其他相關業(yè)務(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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