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固定資產的成本,是指企業(yè)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這些支出包括直接發(fā)生的價款、運雜費、包裝費和安裝成本等,也包括間接發(fā)生的,如應承擔的借款利息、外幣借款折算差額以及應分攤的其他間接費用。
對于特殊行業(yè)的特定固定資產,確定其初始入賬成本時還應考慮棄置費用。
(一)外購固定資產
企業(yè)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yè)人員服務費等。外購固定資產分為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和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兩類。
1.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相關支出直接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2.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P97【例5-1】20×9年1月1日,甲公司購入一臺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100萬元,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7萬元,發(fā)生運輸費5 000元,款項全部付清。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賬務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 100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00
貸:銀行存款 1175000
甲公司購置設備的成本=1 000 000+5 000=1 005 000(元)
【例5-2】20×9年2月1日,甲公司購入一臺需要安裝的的機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50萬元,增值稅進行稅額為85000元,支付的運輸費為2500元,款項已通過銀行支付;安裝設備時,領用本公司原材料一批,價值3萬元,購進該批原材料時支付的增值稅進行稅額為5100元;支付安裝工人的工資為4900元。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
甲公司是賬務處理如下:
(1)支付設備價款、增值稅、運輸費合計為587500元
借:在建工程 502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5000
貸:銀行存款 587500
(2)領用本公司原材料、支付安裝工人工資等費用合計為34900元
借:在建工程 34900
貸:原材料 30000
應付職工薪酬 4900
(3)設備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
借:固定資產 537400
貸:在建工程 5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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