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考試吧論壇 Exam8視線 考試商城 網絡課程 模擬考試 考友錄 實用文檔 求職招聘 論文下載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訓 | 在職研 | 自學考試 | 成人高考 | 法律碩士 | MBA考試
MPA考試 | 中科院
四六級 | 職稱英語 | 商務英語 | 公共英語 | 托福 | 雅思 | 專四專八 | 口譯筆譯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語 | 成人英語三級 | 申碩英語 | 攻碩英語 | 職稱日語 | 日語學習 | 法語 | 德語 | 韓語
計算機等級考試 | 軟件水平考試 | 職稱計算機 | 微軟認證 | 思科認證 | Oracle認證 | Linux認證
華為認證 | Java認證
公務員 | 報關員 | 銀行從業(yè)資格 | 證券從業(yè)資格 | 期貨從業(yè)資格 | 司法考試 | 法律顧問 | 導游資格
報檢員 | 教師資格 | 社會工作者 | 外銷員 | 國際商務師 | 跟單員 | 單證員 | 物流師 | 價格鑒證師
人力資源 | 管理咨詢師考試 | 秘書資格 | 心理咨詢師考試 | 出版專業(yè)資格 | 廣告師職業(yè)水平
駕駛員 | 網絡編輯
衛(wèi)生資格 | 執(zhí)業(yè)醫(yī)師 | 執(zhí)業(yè)藥師 | 執(zhí)業(yè)護士
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會計證) | 經濟師 | 會計職稱 | 注冊會計師 | 審計師 | 注冊稅務師
注冊資產評估師 | 高級會計師 | ACCA | 統計師 | 精算師 | 理財規(guī)劃師 | 國際內審師
一級建造師 | 二級建造師 | 造價工程師 | 造價員 | 咨詢工程師 | 監(jiān)理工程師 | 安全工程師
質量工程師 | 物業(yè)管理師 | 招標師 | 結構工程師 | 建筑師 | 房地產估價師 | 土地估價師 | 巖土師
設備監(jiān)理師 | 房地產經紀人 | 投資項目管理師 | 土地登記代理人 |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師 | 環(huán)保工程師
城市規(guī)劃師 | 公路監(jiān)理師 | 公路造價師 | 安全評價師 | 電氣工程師 | 注冊測繪師 | 注冊計量師
繽紛校園 | 實用文檔 | 英語學習 | 作文大全 | 求職招聘 | 論文下載 | 訪談 | 游戲
您現在的位置: 考試吧(Exam8.com) > 資格類考試 > 注冊會計師考試 > 復習指導 > 經濟法 > 正文

2011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表格筆記:第一章(5)

考試吧整理了“2011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表格筆記”,幫助考生梳理知識重點,充分備考!

  第一章 經濟法總論

  經濟法主體的法律責任:

責任

獨立性

經濟法主體的法律責任并不是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簡單相加,而是有其獨立性。

注意:經濟法作為一個獨立的部門法,應當有自己獨立的責任;蛘哒f,經濟法責任在整個責任體系中,應當有其獨立的地位。

特殊性

責任承擔上的雙重性

是指經濟法主體具體承擔的法律責任

本法責任:是經濟法主體違反了經濟法規(guī)范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即經濟法責任。

他法責任:是指經濟法主體在違反了經濟法規(guī)定的同時,也違反了其他部門法規(guī)范,從而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些責任可能是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等,因而不屬于經濟法責任。

注意:私自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

以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以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承擔上的非單一性

經濟法主體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而且還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注意:

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

公司-----處以3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款(行政責任)

個人-----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金(刑事責任)

經濟法責任的經濟性

經濟法主要是通過引導人們的“趨利避害”的行為來實現其調整目標,經濟性責任能夠在規(guī)范人們的行為方面發(fā)揮重要作用,并確保經濟法的實效。

經濟法責任的具體類型

根據責任的性質,經濟法責任分為

經濟性責任(如損害賠償),或稱為財稅性責任。

非經濟法責任(如賠禮道歉)或稱為非財產性責任。

根據追究責任的目的,經濟法責任分為

賠償性責任

懲罰性責任

不同主體的責任差異與司法救濟

1. 在宏觀調控領域,由于調控主體的行為往往被認為屬于抽象行為,在現行制度中不可訴,要追究責任比較困難。

  注意: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行政機關的抽象行為,不能提起行政訴論。

2. 對企業(yè)可以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對調控主體予以關閉不具有可行性。

3. 對企業(yè)予以罰款,受到懲罰的是企業(yè)。對調控主全權予以罰款,由全體納稅人買單,調控主體主要承擔政治性責任。

賠償性責任與懲罰性責任

賠償性責任

1. 國家賠償責任主要是由調控主體和規(guī)制主體來承擔的,但經濟法上的國家賠償,不是狹義上的行政賠償或者司法賠償,而可能更主要的是立法賠償。

2. 民事責任中的損害賠償是一般要求等額賠償,因而具有補償性,F行的狹義的國家賠償制度,一般實行少額賠償(即受償主體往往不能得到等額或足額補償)。而在經濟法上,則主要強調超額賠償,包括市場規(guī)制法中的雙倍賠償,三倍賠償制度等。

注意: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的規(guī)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按照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承擔“雙倍賠償”責任。

懲罰性責任

經濟法上的懲罰性責任,不僅體現為罰款,還體現為信用減等(列入“黑名單”)、資格減免(如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等懲罰性措施。

  相關推薦:

  201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預測:3月-4月

  考生必讀:201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高分技巧匯總

  201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章節(jié)重點匯總

  2011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課后練習題匯總

文章搜索
徐經長老師
在線名師:徐經長老師
  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MPAcc...[詳細]
版權聲明:如果注冊會計師考試網所轉載內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800@exam8.com,我們將會及時處理。如轉載本注冊會計師考試網內容,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