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土地增值稅法
【歷年考題評析】
2000年,單1分,多1分,判1分,共3分
2001年,單1分,多1分,判1分,共3分
2002年,單1分,多1分,判1分,共3分
2003年,單1分,多1分,判1分,共3分
2004年,單1分,多1分,判1分,共3分從歷年考試情況看,本章不是考核的重點,通常為3分。>
從考試題型看,多以客觀題為主,一般占3分;主觀題中,可與營業(yè)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企業(yè)所得稅、契稅相結(jié)合出計算題或綜合題,一般為3分左右。主觀題中可能出現(xiàn)的題型是:
(1)單純土地增值稅的計算題;
(2)土地增值稅與企業(yè)所得稅相結(jié)合進行考核;
(3)土地增值稅與契稅相結(jié)合進行考核。
需注意的是,計算題、綜合題單純考核的可能性很小,往往與其他稅種結(jié)合加以考核。
【重點與難點】
一、土地增值稅征收范圍中“對若干具體情況的判定”;并注意與“契稅的征收范圍”對比。
二、土地增值稅中“扣除項目的確定”。
三、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公式:
計算公式:應(yīng)納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扣除率
1、稅率、扣除率
2、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
3、舉例:
【例】某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出售房地產(chǎn),取得收入4000萬元,扣除項目金額1000萬元。
計算步驟:
(1)收入總額=4000
(2)扣除項目金額=1000
(3)增值額=4000-1000=3000
(4)增值率(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3000÷1000=300%
(5)應(yīng)納土地增值稅稅額=3000×60%-1000 ×3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