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實施網(wǎng)上預報和現(xiàn)場確認期間,均應按要求提供準確真實的信息資料,并按《關于2010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英語測試報名簡章的通知》確定的測試時間準時出考。在現(xiàn)場確認報名信息后,應如期出考,如無正當理由不出考,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將進行備案,并作為認定其以后年度報考資格的限制因素。
二、自覺遵守英語測試的考場紀律和要求
(一)應試人員在應試前,應認真閱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隨準考證下發(fā)的《應試人員必讀》,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肅靜,不得在考場內(nèi)吸煙,測試完成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及喧嘩。
(二)英語測試期間應試人員應遵守下列事項
1.應考人員應在每科考試開始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件進入考場,在《考場情況記錄卡》等資料“考生簽字”欄內(nèi)簽名,并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件放在考桌桌面的左上角。
監(jiān)督試題卷袋啟封的應考人員應仔細檢查試題卷袋是否完好并在《考場情況記錄卡》指定位置簽字確認。
2.在每科考試開始后遲到30分鐘以上的應考人員不得進入考場考試,應考人員交卷退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
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內(nèi)退場時應考人員應舉手示意,告知監(jiān)考人員,且在《考場情況記錄卡》等資料指定位置填寫交卷時間并簽字確認。
3.應考人員只準攜帶2B鉛筆、橡皮、鋼筆、圓珠筆及不具有文字存儲、顯示、錄放功能的計算器進入考場,其他物品一律禁止帶入,違者按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理。
4.應考人員應按規(guī)定在答題卡和答題卷指定位置用正楷正確填寫(涂)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件號,填寫處使用藍色或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涂點處使用2B鉛筆;并從答題卷首頁取下第5號條形碼,粘貼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內(nèi)。錯貼條形碼、錯填(涂)姓名和準考證號造成成績無法確認的,責任自負。
5.應考人員在解答試題時,答題卡應按各試題要求和答題卡上的要求將答題結果使用2B鉛筆填涂在指定位置內(nèi);答題卷應使用藍色或黑色的鋼筆或圓珠筆解答,用鉛筆解答的為無效答題卷。答題結果填寫(涂)在試題卷、草稿紙或未填寫(涂)在指定答題位置上無效。
6.應考人員在考試中,應當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肅靜。出現(xiàn)違規(guī)行為的應考人員,將依照《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受到處理,有關處理情況將向其所在工作單位通報。
7.考試結束時間到,應考人員應立即停止答題,將所使用的答題卡、答題卷、試題卷及草稿紙整理后分別翻放在桌面上,等候監(jiān)考人員當眾清點回收。待監(jiān)考人員宣布退場時,應考人員應立即退出考場,不得將答題卡、答題卷、試題卷及草稿紙帶出考場外。
8.應考人員臨場生病或遇其他必須臨時到考場外處理的事項,需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批準,由流動監(jiān)考人員陪同處理;不能繼續(xù)堅持考試的,應停止考試。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退出考場的應考人員應到備用教室等候,不得擅自離開考點,違者將按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理。
相關推薦:201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試題及答案解析匯總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nèi)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