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報名方式:2008年CPA報名采取先網上預報名,再現場確認的方式(2008年僅限在哈爾濱市參加考試的考生)。
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報名網址:www.cpahlj.com.cn
現場確認時間:確認時間4月15日至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確認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qū)紅軍街12號(金融大廈旁邊,農行二樓)。
所需證件:第一次報名的考生確認時須提交網上報名表、學歷證明或職稱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3張1寸照片。(老考生可憑報名IC卡或身份證確認)
考試用書:考生可在報名時預定考試用書,確認時領取。
咨詢電話:16897721、160、53605454。
其他地市報名地點、電話:
序號 |
地市 |
報名地點 |
電 話 |
02 |
齊齊哈爾 |
齊齊哈爾市永安大街108號齊市財政局 | 0452—2400500—8414 |
03 |
牡丹江 |
牡丹江市太平路129號南樓309 | 0453—6987265 |
04 |
佳木斯 |
佳木斯市前進區(qū)七中藝術教學樓 | 0454—8246651 |
05 |
大 慶 |
大慶市財政局會計局管理局 | 0459—6362571 |
06 |
雙鴨山 |
雙鴨山市財政局 | 0469—4277160 |
07 |
七臺河 |
七臺河市桃山區(qū)學府路財政局407室 | 0464—8688061 |
08 |
鶴 崗 |
鶴崗市工農區(qū)三道街東解放路67號鶴崗市財政局注協 | 0468—3454550—8412 |
09 |
黑 河 |
黑河市財政局206室 | 0456—8251817 |
10 |
雞 西 |
雞西市雞冠區(qū)西山路70號財政局會計局 | 0467—2352340 |
11 |
大興安嶺 |
大興安嶺地區(qū)財政局會計工作管理科 | 0457—2125897 |
12 |
伊 春 |
伊春市財政局注協505室 | 0458—3605162 |
13 |
綏 化 |
綏化市祥和路(北四路)173號 | 0455—8101241 |
查看報名簡章:
黑龍江省2008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及《2008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的規(guī)定, 黑龍江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特制定本《簡章》,現將2008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有關報名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中國公民,可報名參加考試:
1、高等?埔陨蠈W校畢業(yè)的學歷;
2、會計、審計、統計、經濟中級或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3、大學本科及高等?茖W校應屆畢業(yè)生。
二、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yè)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yè)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試一門專長科目。申請者應填寫《2008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免試申請表》,并向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交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原件、批準文件及身份證,經省考試委員會及有關部門審核確定并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核準后,方可免試。
取得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yè)資格課程全科合格證的人員和通過考試取得資格的英格蘭及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協會會員,可以申請豁免審計和財務成本管理兩個科目。
三、考試科目和范圍
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在全國考試委員會發(fā)布的2008年度《考試大綱》中確定。
四、考試方式和時間
考試方式:閉卷、筆試。客觀性試題采用填涂答題卡方式解答;主觀性試題除英文選答題外,采用書寫中文簡體文字方式解答;英文選答題采用書寫英文解答。
考試日期:考試于2008年9月19日至21日舉行。會計考試時間為210分鐘;審計、財務成本管理考試時間各為180分鐘;經濟法、稅法考試時間各為150分鐘。
考試順序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答卷時間 |
9月19日 |
下午2:00-5:00 |
審計 |
180分鐘 |
9月20日 |
上午9:00-11:30 |
稅法 |
150分鐘 |
下午2:00-5:30 |
會計 |
210分鐘 | |
9月21日 |
上午9:00-11:30 |
經濟法 |
150分鐘 |
下午2:00-5:00 |
財務成本管理 |
180分鐘 |
五、報名辦法和日期
請各位考生在報名前認真閱讀關于注冊會計師考試的辦法、規(guī)則、守則及本簡章的有關內容,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并自覺遵守。考生在領取準考證時,應同時領取《應考人員必讀》,以便按規(guī)定參加考試。
(一)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2008年CPA報名采取先網上預報名,再現場確認的方式(僅限哈爾濱市考生)。
2、報名網址:www.cpahlj.com.cn
3、報名人員可同時報考五個科目,也可選擇報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納報名費,報名費為50元/科。
4、報名時,考生須提交學歷證書或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交納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已有IC卡的考生,報名時只需攜帶IC卡)。經報名點工作人員審驗無誤后予以確認,并交納報名費。
5、省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按照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規(guī)定的格式、編號制發(fā)準考證。考生在9月1日至9月18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取視同放棄。
(二)報名日期
黑龍江省注冊會計師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現場確認時間:2008年4月15日至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早8:30—晚16:00。
(三)現場確認地點:
黑龍江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qū)紅軍街12號(金融大廈旁,農行二樓)
咨詢電話:16897721(自動)、160(人工)、53605454
六、考試用書訂購、發(fā)放
。ㄒ唬、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全國考試委員會審定的2008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試大綱》,組織編寫、出版考試輔導教材及有關參考資料。省考辦組織黑龍江地區(qū)的征訂、發(fā)放工作,請廣大考生報名時在報名地點訂購考試用書。
。ǘ澜魏螁挝缓蛡人擅自以省考委會和省考辦的名義自行編寫、出版考試輔導材料及舉辦考前輔導班。省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保留對上述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三)、為方便考生復習應考,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開辟考試問題解答專欄,自2008年6月起陸續(xù)回答考生在應考和復習中遇到的問題。
如果考生在復習備考過程中遇到教材中的專業(yè)問題,可向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發(fā)傳真,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開通24小時傳真電話(010-68703206);或發(fā)電子郵件:會計問題請發(fā)送至examkj@cicpa.org;審計問題請發(fā)送至examsj@cicpa.org;財務成本管理問題請發(fā)送至examcw@cicpa.org;經濟法問題請發(fā)送至examjjf@cicpa.org;稅法問題請發(fā)送至examsf@cicpa.org 。
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對所提問題進行匯總,對考試政策及教材專業(yè)問題,研究后集中解答;對涉及現行法規(guī)、制度、準則等政策問題,將提交有關機構研究;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原則上不辦理對考生個人的解答事項。
七、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ㄒ唬⿷既藛T答卷由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集中,并依據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下發(fā)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試卷評閱規(guī)則》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由全國考試委員會認定,經省考辦復核后通過網站和聲訊臺予以公布。
。ǘ┟靠瓶荚嚲鶎嵭邪俜种疲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ㄈ┏煽儼l(fā)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認為所發(fā)布的成績與本應取得的成績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國考辦當年考試成績發(fā)布之日起1個月之內向報考地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成績核查申請,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依據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下發(fā)的《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辦法》、《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工作規(guī)程》組織成績核查。
(四)單科成績合格者,其合格成績在取得單科成績合格憑證后的連續(xù)四次考試中有效。2008年對以往年度的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追溯至2004年。
。ㄎ澹┤〉萌繎伎颇坑行Ш细癯煽冋,可持成績合格憑證,向省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申請換發(fā)全科合格證書。全科合格證書只證明全部考試成績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陬I取全國考試委員會頒發(fā)的全科合格證書后,可申請成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
。ㄆ撸﹩慰瞥煽兒细竦目忌,如其他科目需到外省考試,請到報名地點領取單科成績合格通知單。
八、注意事項:
1.應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考人員守則》、《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則》等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相關文件,并自覺遵守文件中的各項規(guī)定,如有違反應接受相應處理。
2.應考人員考試前期領取準考證時,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向應考人員發(fā)放《應考人員必讀》,該《必讀》中將收錄考試期間答題卡(式樣)、答題卷(式樣)、應考人員基本信息填涂(寫)方法、應考人員考場須知、應考人員考場守則及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相關辦法規(guī)則等,請應考人員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黑龍江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
二00八年四月十一日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