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教育局,市屬有關學校:
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飳嵤┮庖姷耐ㄖ(閩教基〔2018〕66號)和《寧德市2012年初中畢業(yè)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寧政辦〔2012〕5號)精神,結合近年我市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實際, 現(xiàn)就做好2019年我市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下達和普高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劃定
1.全市按照普職招生規(guī)模大體相當?shù)脑瓌t,由市教育局分縣(市、區(qū))、分校一次性下達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锏膶嵤┮庖姟(閩教基〔2018〕66號),對于已連續(xù)三年無實際招生或連續(xù)三年每年實際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學校,要適時停止安排招生計劃。普通高中同一校區(qū)高中部招生計劃均不得超過1000人、班生額不超過50人。
2.全市原則上按各縣(市、區(qū))普高招生計劃數(shù)的1∶1.05比例,劃定各縣(市、區(qū))普高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以下簡稱普高最低控制線)。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普高最低控制線下的學生(除少數(shù)體藝學科自主招生外)。
3.各縣(市、區(qū))通過“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信息平臺”下載普高最低控制線上(含控制線)的學生及自主招生有關信息,并按各縣(市、區(qū))錄取辦法進行普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轉入職業(yè)院校錄取。
4.普高最低控制線下的學生信息,直接轉入職業(yè)院校錄取。
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一)錄取批次
普通高中招生分批次進行。自主招生(含體藝類)和寧德市民族中學向福安市以外的縣(市、區(qū))招生作為提前批錄取。原則上,省一級達標高中為第一批次錄取,依次按統(tǒng)招生、定向生順序進行;省二級達標高中為第二批次錄取;省三級達標高中和非達標高中為第三批次錄取。個別縣(市、區(qū))需要調整錄取批次和錄取辦法,應上報方案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分批次錄取學校投檔等級要求
1.第一批次學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投檔等級要求: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良以上(含良),學?疾榭颇亢细,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體育成績至少有5科達到B級(含B級)以上,允許2科為C級。
2.第二批次學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投檔等級要求: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良以上(含良),學?疾榭颇亢细瘢赖屡c法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體育7科成績達到C級以上(含C級)。
3.第三批次學校招生投檔等級要求: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學?疾榭颇亢细,其他學科等級不做要求。
4.需調整等級要求的縣域,調整方案經當?shù)卣形瘯芯繘Q定,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后方可實施。
(三)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錄取辦法
實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學科(含體藝)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的學生,旨在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fā)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fā)展需要。
(1)自主招生錄取的批次:自主招生實行提前批錄取。
(2)自主招生辦法:市教育局根據(jù)高中多樣化發(fā)展規(guī)劃目標加強統(tǒng)籌,各縣(市、區(qū))要合理確定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時間,嚴格規(guī)范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嚴格審批學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學校特色創(chuàng)建目標任務、基礎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圍和人數(shù)、招生辦法等),并及時將批準的學校自主招生方案匯總報送市教育局,經審定批準后方可實施。不得單純以學業(yè)成績作為唯一錄取依據(jù)。自主招生比例嚴格控制在該?傉猩媱澋10%以內;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示范性高中建設學校、高中課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樣化發(fā)展改革實驗校,可適當放寬至15%左右(但不超過100人)。實施自主招生過程中,要重視招收農村學校學生和貧困家庭子女。實施自主招生的學校原則上為省一級、二級達標高中。各縣(市、區(qū))要切實加強對學校自主招生各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管,及時向社會公開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錄取結果。
(3)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線:體藝類自主招生控制線,原則上應不低于當?shù)仄崭咦畹涂刂凭,對于少數(shù)體育、藝術確有專長的學生,經當?shù)卣形瘯芯靠蛇m當降分錄取,降分錄取情況應報市教育局備案。其他類自主招生控制線,應不低于中考錄取總分(不含政策照顧分)的70%。自主招生投檔等級要求由各縣(市、區(qū))根據(jù)實際情況自行設定。
2.第一批次學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錄取辦法
在符合投檔等級要求的考生中,按第一批次錄取學校招生計劃數(shù)(扣除自主招生數(shù)后)的1∶1.05劃定“錄取總分”控制線。
在“錄取總分”控制線上的考生中,依據(jù)學生志愿順序,按“錄取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在“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以下順序優(yōu)先錄。(1)享受政策照顧中“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考生;(2)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在前的考生;(3)A等級學科多的考生;(4)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科總分高的考生;(5)物理和化學換算總分高的考生;(6)語文和數(shù)學總分高的考生;(7)語文學科成績高的考生。
定向生錄取辦法:
(1)面向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的學校為各縣(市)一中、寧德一中,其中寧德一中面向蕉城區(qū)和東僑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的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
(2)初中學校定向資格生的條件為:本縣(市、區(qū))戶籍,初中3年均在本初中學校完成學業(yè),且具有3年本初中學校學籍。2020年定向資格生條件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2021年開始,定向資格生條件調整為:初中3年均在本初中學校完成學業(yè),且具有3年本初中學校學籍。
(3)定向生按學校招生計劃數(shù)的50%確定。定向生“錄取總分”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統(tǒng)招線下45分(含45分),對于縣域內定向生計劃數(shù)無法完成的縣(市、區(qū)),經當?shù)卣形瘯芯,可對定向生進行降分錄取,降分錄取情況報市教育局備案。定向招生錄取其余事項另文通知。
3.第二、三批次高中學校的錄取辦法參照第一批次學校招生辦法。
4.寧德市民族中學錄取辦法
為支持民族教育的發(fā)展,寧德市民族中學向福安市以外的縣(市、區(qū))招生工作,全部納入提前批錄取,投檔等級按第一批次學校等級要求執(zhí)行;向福安市招生按普通高中招生批次要求錄取。
(四)民辦學校招生辦法
民辦學校所在地招生數(shù)納入縣(市、區(qū))普通高中招生的總計劃,向外縣招生數(shù)不占生源地招生總計劃。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數(shù)、錄取條件、錄取辦法和招生范圍由學校擬定,報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局核準后實施。民辦學?缈h(市、區(qū))招生,應征得市教育局審定批準后方可實施,并在志愿填報前向社會公布。
(五)錄取信息公布
各縣(市、區(qū))中招辦要根據(jù)《2019年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見附件1),按時將各時段錄取結果上傳至“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信息平臺”,以便考生及時查詢錄取結果和進行下一批次錄取工作。
(六)后期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1.各縣(市、區(qū))公辦學校在各自批次投檔,招生未滿額的學校,“錄取總分”控制線逐次下調10分,按“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依次錄取,但不得低于當?shù)仄崭咦畹涂刂凭。
2.對于“錄取總分”控制線下調后,招生尚未滿額的公辦學校,待普通高中所有批次錄取后,進行補報志愿及錄取,步驟如下:(1)通過市、縣兩級教育局網(wǎng)站公布尚未滿額的學校及相關條件;(2)由未滿額的學校在各縣(市、區(qū))中招辦指定地點設立征詢處,考生根據(jù)招生學校錄取條件和招生計劃剩余數(shù),按規(guī)定的時間在原報考學校(報考點)進行補報志愿,填寫《2019年寧德市普通高中補報志愿表》(見附件2),由報考點上傳至“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信息平臺”并下載補報志愿表簽字確認,補報志愿表由屬地中招辦備案;(3)各縣(市、區(qū))中招辦根據(jù)補報的志愿信息,實行同批次民辦學校優(yōu)先錄取,并按照普高同批次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進行補充錄取;(4)同批次補充錄取原則上只進行一次。
3.對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經征詢后放棄錄取有剩余招生計劃和前批次招生尚未滿額的民辦學校,待普通高中所有批次錄取后,實行學校和考生雙向選擇,對普通高中“空檔生”進行補充錄取,步驟如下:(1)通過市、縣兩級教育局網(wǎng)站公布尚未滿額的學校及相關條件;(2)由招生未滿額的民辦學校在本校設立征詢處,考生根據(jù)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數(shù)、錄取條件等要求,前往意向學校申請補錄,實行學校和考生雙向選擇,民辦學校將擬錄取信息交各縣(市、區(qū))中招辦;(3)各縣(市、區(qū))中招辦根據(jù)擬錄取信息,審核錄取條件,進行補充錄取(同批次民辦學校優(yōu)先錄取)。
(七)錄取結果的報送
各縣(市、區(qū))要嚴格按照普通高中各校招生計劃和招生辦法進行普通高中錄取,并按《2019年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時間要求,通過“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信息平臺”及時導入錄取信息。
(八)其他事項
1.在我市各初中學校九年級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可在學籍校報考當?shù)厮懈咧袑W校。
2.省二級以上(含二級)公辦達標高中不招往屆生,其他普通高中可以招收往屆生;若有特殊情況,可由各縣(市、區(qū))招委會研究決定,并報市教育局備案。2020年開始,省二級以上(含二級)公辦達標高中不招往屆生,其他普通高中可以招收本縣域內初中學校畢業(yè)的往屆生。
3.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初中語文等學科教學與考試指導意見的通知》(閩教基〔2018〕76號)精神,化學學科考試時長為60分鐘,卷面分值為100分,換算分為卷面原始分的60%,滿分60分;等級劃分按照其他卷面分為100分的學科劃分規(guī)則進行。
4.關于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與辦法、初中學生畢業(yè)資格認定等其他有關中考中招工作,均按照《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市教育局關于寧德市2012年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寧政辦〔2012〕5號)精神執(zhí)行。
三、職業(yè)院校招生錄取辦法
(一)師范類五年制高職(含省幼高專、泉州幼高專、閩江師專)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1.錄取批次及投檔要求
師范類五年制高職(含省幼高專、泉州幼高專、閩江師專)施行提前批錄取。
師范類五年制高職最低投檔控制線以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線(取各地的平均值)下60分劃定。
2.錄取辦法
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良以上(含良)且專業(yè)考試合格,根據(jù)高職院校提前公布的錄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最低投檔控制線上,實行“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分數(shù)按高職院校提前公布的錄取辦法計)。若生源不足,報省教育廳批準后適當降分。
(二)其他五年制高職院校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1.投檔要求
五年制高職院校招生對象為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最低投檔控制線原則上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取各地的平均值)下60分。藝術、體育等特殊職業(yè)領域的錄取最低控制線分數(shù)線經省教育廳批準后可適當降低。
2.錄取辦法
(1)根據(jù)高職院校公布的錄取辦法和考生志愿,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投檔分相同的,按先同等優(yōu)先、再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
(2)未錄滿的相關職業(yè)院校、專業(yè)和計劃數(shù)等信息公布在寧德教育網(wǎng)“職成教育”欄目,考生根據(jù)招生計劃剩余數(shù),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所在縣(市、區(qū))教育局招生辦進行補報志愿,填寫《2019年寧德市五年制高職院校補報志愿表》(見附件3),由當?shù)卣修k匯總補報信息報送到市中招辦,市中招辦根據(jù)補報的志愿信息,遵循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進行補充錄取。
(三)中職學校錄取辦法
1.中職學校招生對象為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初中畢業(yè)生,原則上最低投檔控制線為100分(個別學校生源不足的,經申請可適當降分),按照各中職學校專業(yè)計劃數(shù)、考生志愿實行“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投檔分相同的,按先同等優(yōu)先、再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
2.未被普高、職業(yè)院校錄取的空檔生按規(guī)定時間到愿意就讀的中職學校補報志愿,由相關中職學校匯總后報送市教育局職成高教科。市教育局按有關中職學校相關專業(yè)剩余的招生計劃數(shù)從高到底依次錄取。
四、照顧政策
2019年我市中考中招照顧政策,基本沿用2017年來的中考中招照顧政策,并根據(jù)《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閩公綜〔2019〕140號)精神作相應補充,具體政策如下:
(一)下列應屆初中畢業(yè)生中考可享受“錄取總分”的加分政策:
1.烈士或見義勇為受省級(含)以上表彰獎勵人員的子女加20分,見義勇為受市、縣級表彰獎勵人員的子女加7分,并且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2.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3.作戰(zhàn)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立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加10分。
4.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立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以及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可以到父母原戶籍所在地區(qū)教育質量較好的普通高級中學(福建省達標高中)就讀。
5.報考民族中學或普通中學民族班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加45分。報考其他普通中學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按以下規(guī)定加分:蕉城區(qū)城關(含東僑)所在地的考生加9分,其余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加23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由縣級以上民族工作主管部門認定證明,錄取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核把關。
6.農村獨生子女和二女絕育家庭子女加5分。
7.在縣以下(不含城關)中學、小學、職業(yè)中學、幼兒園、鄉(xiāng)鎮(zhèn)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現(xiàn)仍在農村的教職員工(含在農村離退休的教職員工和退養(yǎng)的民辦教師)的子女加7分。
8.落戶在我市的臺資企業(yè)的臺商子女加7分,并且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9.公安烈士、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加20分。公安英模、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的子女加10分。
當考生一人同時享受多項加分時,取最高的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二)以下初中應屆畢業(yè)生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
1.初中階段獲市級以上“優(yōu)秀學生干部”、“三好生”榮譽稱號者。
2.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港澳臺籍考生。
3.殘疾但能獨立生活的考生。
4.現(xiàn)役軍人子女。
5.“五老”直系后代。
(三)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的子女愿意接受中等職業(yè)教育的,可以任選一所中等職業(yè)學校就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教育局成立2019年寧德市中考中招工作領導小組(附件4),統(tǒng)一領導全市中考中招工作。各縣(市、區(qū))也應成立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切實做好中考中招工作。
(二)做好宣傳解讀。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教育局要加大對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的宣傳,全市各初中學校應及時召開學生、家長專題會議,詳細解讀中考中招有關文件,讓廣大教師、學生和家長準確了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規(guī)定。各校教師要以對學生家長負責的態(tài)度,切實加強對學生填報志愿的指導,特別要指導學生不隨意放棄學校志愿的填寫,以免導致降分錄取權益無法保障。
(三)強化信息公開。各地要及時公布本地教育局網(wǎng)站地址和查詢位置及方法,以及“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信息平臺”網(wǎng)站地址、查詢內容和操作方法,并通過本地教育局網(wǎng)站和寧德市招生信息平臺及時公開招生錄取相關信息。
(四)規(guī)范招生行為。普通高中學校招收的新生須經縣(市、區(qū))教育局辦理錄取手續(xù),跨設區(qū)市和跨縣(市、區(qū))招生的須經市教育局同意,全市普通高中不得錄取未在我市參加當年度中考的考生。
(五)嚴肅招生紀律。嚴禁各地各校擅自更改志愿表的內容,嚴禁學校和教師干預或代替、誤導學生填報志愿,嚴禁學校和教師在招生過程中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財物,嚴禁招生虛假不實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的行為,嚴禁招收已被他校錄取的考生。各地要加強對考試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及時糾正和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
1.2019年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2019年寧德市普通高中補報志愿表
3.2019年寧德市五年制高職院校補報志愿表
4.2019年寧德市中考中招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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