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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理學簡史
1.1775年英國著名職業(yè)醫(yī)學與毒理學家,矯形外科醫(yī)生Pott描述了煙囪清掃工接觸煤煙與其患陰囊癌之間的因果關系,這是多環(huán)芳烴致癌作用的首例報道。
2.1937年引起急性腎衰竭和死亡的“磺胺事件”,促使了1938年Copeland議案的通過,隨后的第二個重要議案是成立美國FDA
3.用二巰基丙醇BAL治療砷化物中毒,用硝酸鹽和硫代硫酸鹽治療氰化物中毒,用解磷定2-PAM治療有機磷農藥中毒
4.20世紀60年代,震驚世界的“沙利度胺事件1961年”和Carson的著作《寂靜的春天》的出版1962年,極大的推動了毒理學科學的發(fā)展。
毒性和毒效應
外源化學物——是在人類生活的外界環(huán)境中存在、可能與機體接觸并進入機體,在體內呈現一定的生物學作用的化學物質,又稱為外源生物活性物質
內源化學物——是指機體內原已經存在和和代謝過程中所形成的產物或中間產物。
毒性——指化學物引起有害作用的固有的能力
毒物——指在較低的劑量下可導致機體損傷的物質
中毒——是生物體受到毒物作用而引起功能性或器質性改變后出現的疾病狀態(tài)
毒理學的研究對象——毒理學研究外源化學物和內源化學物對機體的有害作用,而不是有益作用(治療作用,營養(yǎng)作用)
毒性——是指化學物引起有害作用的固有的能力。(毒性是物質的一種內在的,不變的性質,取決于物質的化學結構)
毒效應——化學物對機體健康引起的有害作用
中毒——是指生物體受到毒物作用而引起功能性或器質性改變后出現的疾病狀態(tài)
毒物——是指在較低的劑量下可導致機體損傷的物質
毒物的分類
⑴工業(yè)毒物 ⑵環(huán)境污染物 ⑶食品中有毒成分 ⑷農用化學物 ⑸嗜好品(如卷煙),化妝品,其他日用品中的有害成分 ⑹生物性毒物,又統(tǒng)稱毒素 ⑺醫(yī)用藥物(包括獸醫(yī)用藥) ⑻軍事毒物 ⑼放射性核素
損害作用——是指影響機體行為的生物化學改變,功能紊亂或病理損害,或者降低對外界環(huán)境應激的反應能力
非損害作用——機體發(fā)生的生物學變化應在機體適應代償能力的范圍之內,機體對其他外界不利因素影響的易感性也不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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