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填報志愿
(一)填報志愿時間
2015年3月30日上午九時至4月1日上午九時。
(二)填報志愿方式
考生志愿實行網上填報?忌鶕2015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專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計劃》,憑密碼登錄“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填報本人志愿。
(三)志愿設置和填報
考生志愿表設置兩個志愿,每個志愿設一個專業(yè)志愿?忌筛鶕救艘庠负统煽儯凑展嫉脑盒U猩媱澓鸵螅x擇填報專業(yè)基礎課考試科目相同的兩個院校的專業(yè)志愿或者同一院校專業(yè)基礎課考試科目相同的兩個專業(yè)志愿。
(四)有關注意事項
各推薦院校要提前做好本?忌W上填報志愿的宣傳、指導和服務工作,為考生提供便利的上網條件,確保考生不漏報、不錯報。
如若考生密碼丟失或忘記密碼,應立即與推薦院校聯(lián)系,院校核實考生身份后填寫《2015年黑龍江省專升本考生志愿密碼申請表》(附11),再傳真給省招考辦進行補辦。傳真電話:0451-82376274,網報期間咨詢電話:0451-82376072、0451-82376270。
五、錄取
(一)錄取時間和方式
錄取時間為2015年4月8日至12日。
錄取工作實行計算機現(xiàn)場局域網錄取。
(二)投檔及錄取工作流程
1.省招考辦根據本科院校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劃定專業(yè)基礎課考試科目相同的20個科目組的最低錄取控制線。
2.按照考生所報本科院校專業(yè)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檔,由院校按照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審查錄取。
3.錄取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院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錄取體制。
4.錄取結果查詢。錄取期間,考生可通過“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查詢錄取結果。
5.錄取通知書寄發(fā)。本科招生院校根據省招考辦打印的錄取新生名單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公章后將錄取通知書等有關入學報到材料直接寄送考生所在院校招生辦。
(三)剩余計劃征集
考生填報的兩個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因考生填報志愿不均衡而出現(xiàn)部分招生院校或專業(yè)仍有剩余招生計劃時,我辦將于4月9日至12日在“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上公布?忌W上查詢錄取狀態(tài)后,未被錄取且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可憑密碼登錄網報系統(tǒng),填報征集志愿,過時不予受理。
(四)考生檔案組建
各推薦院校接到本科院校寄來的通知書后應及時向考生發(fā)放。錄取考生數據將由我辦下發(fā)至各推薦院校,由各推薦院校負責組建考生檔案并通過機要分別寄送錄取考生的本科院校。
考生檔案袋內容:(1)考生的高職(專科)學籍;(2)考生報考信息登記表;(3)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4)高職(?)畢業(yè)成績單。
(五)新生入學
在入學報到時,本科院校必須嚴格審查新生本人與紙質檔案及電子檔案中考生照片、身份證等信息的一致性。如發(fā)現(xiàn)冒名頂替的新生,由錄取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被錄取的考生如報到時未取得普通高職(專科)畢業(yè)證書,則由錄取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各本科院校應將此類情況及時上報我辦。
六、學制、學費、待遇、畢業(yè)證書及就業(yè)
新生入學后,高校根據《普通高等高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進行統(tǒng)一管理。學生實行繳費上學,繳費標準按本校相同本科專業(yè)在校生的標準收取,招生高校在招生前應將收費標準向社會公布。有關學制、待遇和畢業(yè)證書以及就業(yè)按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執(zhí)行。
七、加強管理
各推薦院校、各市(行署)招考辦以及各本科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視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的有關工作要求,精心組織、嚴格管理,抓好招生系統(tǒng)的行風建設,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要有效預防和嚴厲懲處在推薦、報名、考試、閱卷、錄取等環(huán)節(jié)中的違規(guī)行為。對招生考試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等行為要進行嚴肅的責任追究,按照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構成犯罪的人員,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確保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平穩(wěn)、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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